北美自由贸易区是组织吗
北美自由贸易区(North American Free Trade Area,NAFTA)由美国、加拿大和墨西哥3国组成于1992年8月12日就《北美自由贸易协定》达成一致意见,并于同年12月17日由三国领导人分别在各自国家正式签署。 1994年1月1日,协定正式生效,北美自由贸易区宣布成立。三个会员国彼此必须遵守协定规定的原则和规则,如国民待遇、最惠国待遇及程序上的透明化等来实现其宗旨,藉以消除贸易障碍。自由贸易区内的国家货物可以互相流通并减免关税,而贸易区以外的国家则仍然维持原关税及壁垒。 美墨之间因北美自由贸易区使得墨西哥出口至美国受惠最大。
《北美自由贸易协定》的签订,对北美各...全部
北美自由贸易区(North American Free Trade Area,NAFTA)由美国、加拿大和墨西哥3国组成于1992年8月12日就《北美自由贸易协定》达成一致意见,并于同年12月17日由三国领导人分别在各自国家正式签署。
1994年1月1日,协定正式生效,北美自由贸易区宣布成立。三个会员国彼此必须遵守协定规定的原则和规则,如国民待遇、最惠国待遇及程序上的透明化等来实现其宗旨,藉以消除贸易障碍。自由贸易区内的国家货物可以互相流通并减免关税,而贸易区以外的国家则仍然维持原关税及壁垒。
美墨之间因北美自由贸易区使得墨西哥出口至美国受惠最大。
《北美自由贸易协定》的签订,对北美各国乃至世界经济都将产生重大影响。
首先,对区域内经济贸易发展有积极影响,对美国而言,积极的影响是:
美洲自由贸易区
第一,不仅工业制造业企业受益,高科技的各工业部门也将增加对加拿大、墨西哥的出口。
美国同墨西哥的贸易顺差将会因此而增加。第二,美国西部投资的扩大。第三,由于生产和贸易结构的调整结果,将会出现大量劳动力投入那些关键工业部门。第四,协定对墨西哥向美国的移民问题将起到制约作用。
消极影响的主要有:技术性不强的消费品工业对美国不利,为改善墨西哥与美国边境环境条件,美国要付出60亿-100亿美元的经济和社会费用,关税削减美国减少大笔收入,加重了美国的负担。
协定对加拿大、墨西哥两国同样有很大的影响。
最后,对国际贸易和资本流动也会产生影响。北美自由贸易区的建立,一方面扩大了区域内贸易,但另一方面使一些国家担心贸易保护主义抬头,对区域外向美国出口构成威胁。
2发展历程
起步
关于建立北美自由贸易区的设想,最早出现在1979年美国国会关于贸易协定的法案提议中,1980年美国前总统里根在其总统竞选的有关纲领中再次提出。但由于种种原因,该设想一直未受到很大重视,直到1985年才开始起步。
建立
1985年3月,加拿大总理马尔罗尼在与美国总统里根会晤时,
北美自由贸易区
首次正式提出美、加两国加强经济合作、实行自由贸易的主张。由于两国经济发展水平及文化、生活习俗相近,交通运输便利,经济上的互相依赖程度很高,所以自1986年5月开始经过一年多的协商与谈判于1987年10月达成了协议,次年1月2日,双方正式签署了《美加自由贸易协定》。
经美国国会和加拿大联邦议会批准,该协定于1989年1月生效。是世界上最大的自由贸易区。
《美加自由贸易协定》规定在10年内逐步取消商品进口(包括农产品)关税和非关税壁垒,取消对服务业的关税限制和汽车进出口的管制,开展公平、自由的能源贸易。
在投资方面两国将提供国民待遇,并建立一套共同监督的有效程序和解决相互间贸易纠纷的机制。另外,为防止转口逃税,还确定了原产地原则。美、加自由贸易区是一种类似于共同市场的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标志着北美自由贸易区的萌芽。
成立
由于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蓬勃发展和《美加自由贸易协定》的签署,墨西哥开始把与美国开展自由贸易区的问题列上了议事日程。1986年8月两国领导人提出双边的框架协定计划,并于1987年11月签订了一项有关磋商两国间贸易和投资的框架原则和程序的协议。
在此基础上,两国进行多次谈判,于1990年7月正式达成了美墨贸易与投资协定(也称“谅解”协议)。 同年9月,加拿大宣布将参与谈判,三国于1991年6月12日在加拿大的多伦多举行首轮谈判,经过14个月的磋商,终于于1992年8月12日达成了《北美自由贸易协定》。
该协定于1994年1月1日正式生效,北美自由贸易区宣告成立。
成立之初,它就拥有3。6亿消费者,其国民生产总值总计超过6万亿美元。可以说,北美自由贸易区是一个雄心勃勃的计划,它力图以自由贸易为理论基础,以自由贸易区的形式来实现贸易、投资等方面的全面自由化,进而带动整个北美地区的经济贸易发展。
当时,许多国际经贸界人士视之为有史以来规模最大、措施最大胆的自由贸易区。尤其是对于墨西哥这样的发展中国家来说,加入这一协定包含了各方面的机遇和风险,对其国内政治、经济、社会等方面的影响非常深远。
3历史背景
一般而言,战后出现的关税同盟、自由贸易区等形式的区域经济组织,其成员国一般是经济水平相近的国家。从国际产业分工的角度分析,成员国之间多是水平分工方式,以达到较高层次上的竞争和互补关系。
例如,欧盟在东扩以前由清一色的发达国家组成,是社会制度、经济发展水平和历史文化传统均相对接近的机制,是大多数国家共同推动的,没有一个国家能起绝对的主导作用,因而其组织化程度和规范均远远高于其他区域组织,也是其赖以成功的基本原因之一。
相比之下,北美自由贸易区由两个属于七国集团成员的发达国家和一个典型的发展中国家组成,它们之间在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差距很大。因此,北美自由贸易区是通过垂直分工来体现美、加、墨三国之间的经济互补关系,促进各方经济发展。
从历史经验上看,在差距如此之大的国家之间组成自由贸易区还尚无先例。因此,北美自由贸易区是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在区域内组成自由贸易区的第一次尝试,其成败对于世界范围内的区域经济合作都有很大的意义。
在这种情况下,北美自由贸易区运行的基本模式是美国和加拿大利用其发达的技术和知识密集型产业,通过商品和资本的流动来进一步加强它们在墨西哥的优势地位,扩大墨西哥的市场;而墨西哥则可利用本国廉价的劳动力来降低成本,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产品,并将商品出口到美国,同时还可以从美国获得巨额投资和技术转让以促进本国产业结构的调整,加快本国产品的更新换代,在垂直分工中获取较多的经济利益,三国之间密不可分的经济关系成为它们合作的纽带。
因此,北美自由贸易区是南北经济合作的典型代表之一。美、加、墨三国之所以能走到一起组成自由贸易区,其背后有着深刻的历史背景。
谢谢。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