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首页 社会民生 求职就业

农民工非工作时间非工作地点猝死如何赔付

施工企业劳务分包(清包工)给包工头A,A在家乡找来农民工B为A做点工.农民工B一天中午在非工作时间、非工作地点猝死,请问施工企业有无责任?现B家属要求施工企业赔偿,这种赔偿有没有赔偿根据?是应该找施工企业还是找包工头A赔偿?如要赔偿,赔偿标准是多少?

全部回答

2007-07-10

0 0
一般情况下,劳动工在非工作时间、非工作地点非因工作猝死,雇佣人是不需要赔偿的。 当然,如果施工企业或是包工头自愿从人道主义角度给付一些费用,也是可以的。但只能视为捐赠,而非法律强行规定。

类似问题换一批

热点推荐

热度TOP

相关推荐
加载中...

热点搜索 换一换

社会民生
求职就业
其他社会话题
公务办理
法律
军事
时事政治
宗教
求职就业
求职就业
举报
举报原因(必选):
取消确定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