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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年满三十与有过婚史的丈夫生育一胎也算超生吗

我与他交往三年并于去年产下一子,前两天我们补办了结婚证.昨天计生来查叫我们配合工作,于是我去街道计生办接受问讯.完后一张处罚单递给我:罚款十六万.原因就是我丈夫曾育有三个子女(与前妻所生).我与他结合没有生育指标.试问在我夫妻没有固定收入的情况下,这样的处罚金额合理吗?为何计生办要扼杀我的生育权?我快疯了.请帮帮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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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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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政策就是不好,一方虽然有孩子,但另一方没有生过,就要剥夺生育权,太没有人权了。还有,没有带环就不给办独生子女证,难道不带环就要再生一个呀,有的是不再要小孩的。太没人权了。可是有钱人生好几个,罚点钱就算了,。中国人就是要钱钱钱。。。。。。。。只要有钱就能解决一切。

2007-05-17

51 0
你这是属于非婚生育,我不知道你是哪个省的,我们浙江省如果象你这样的情况,根据县区统计部门公布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民人均纯收入,对你的已满法定婚龄非婚生育按的1至2倍征收社会抚养费,对你丈夫的多生一胎按2至4倍征收社会抚养费.你可以去查询一下你们那儿的>. 如果你结婚之后考虑到自己没生育过,想生育一个,须经特殊情况再生育的审批后,才可怀孕生育.

2007-05-17

35 0
按相关规定,再婚夫妻其中一方有两个以上子女(含两个)的,无论另一方是否有子女都属于超生。 但这罚款太多了,无论是按超生还是按未婚先育,毕竟是针对这一胎啊,只给社会增加了一份负伤啊,所以,只能缴纳一份,不该重复。

2007-05-17

36 0
在我夫妻没有固定收入的情况下, ======================= 如此。跑路算了,过几年再回来就没事了!

2007-05-17

21 0
这要看你原先生过小孩没有,如果有,这个就属于超生。如果你未曾生过,那么你就可以有生育权。

2007-05-17

20 0
现在计划生育正抓得紧,我估计罚款肯定要罚,不过你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看能不能少罚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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