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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遇到了这样的情况,有懂法律的朋友可以帮我吗?

我是一名应届毕业生(07年6月)毕业,我现在在一家股份制企业实习(也算是正式工作了吧),在来之前我和公司签了一份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协议,我现在发现在这里没当初来时他们说的那个样子,觉得受骗了,但当我同学他们向公司提出辞职时公90司说要按协议扣一千块钱(我们一月的工资还不到一千,要是加上差旅费的话够了,不过那都是我们自己先贴的钱),说我们违约了,那份协议上是有一条说是违约要罚钱但没说多少,请我现在怎么才能不被罚钱,如数拿到我们的工资?另外学校规定没有签就业协议就不发毕业证对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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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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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你有证据证明,你实习公司的实际情况与签约时的情况有较大出入,无法进行或不利于你们的实习,则有权要求解除与公司的实习关系(还未毕业的实习不能算作正式工作),由此引发的争议,可以通过人事仲裁解决。
   但如果无法举证上述情况,则你们要求提前解除实习关系的做法,确实违反“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协议”的约定,属于违约行为,应当按协议约定缴纳1000元违约金。    缴纳违约金并不妨碍你有权要求公司向你支付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
  (由于协议中未约定违约金的数额,可以与公司协商违约金的数额) 就业协议签订与否,与学校毕业证的发放并无必要的关联,“学校规定没有签就业协议就不发毕业证”的做法,没有法律法规支持,是典型的土政策。
  可以向学校的上一级机构投诉,请求干预并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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