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懂法律的高手帮我解答下..今天早上我
“银行或者施工单位应该承担什么责任吗?”:银行和施工单位是否要承担责任、是一方承担责任还是双方承担连带责任,要看具体情况:
1、如果施工单位没有设置明显标志、没有采取合理的安全保障措施,施工单位应当承担你姥姥的相关费用。 但如果他们已经采取了上述措施、只是由于你姥姥年老没有看到或是行动不便造成伤害:施工单位不负责任、或是减轻责任。
依据是:《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五条:“在公共场所、道旁或者通道上挖坑、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没有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施工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
2、银行:如果银行没有在门口设置明显提示、或是采取必要安全措施:也应在...全部
“银行或者施工单位应该承担什么责任吗?”:银行和施工单位是否要承担责任、是一方承担责任还是双方承担连带责任,要看具体情况:
1、如果施工单位没有设置明显标志、没有采取合理的安全保障措施,施工单位应当承担你姥姥的相关费用。
但如果他们已经采取了上述措施、只是由于你姥姥年老没有看到或是行动不便造成伤害:施工单位不负责任、或是减轻责任。
依据是:《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五条:“在公共场所、道旁或者通道上挖坑、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没有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施工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
2、银行:如果银行没有在门口设置明显提示、或是采取必要安全措施:也应在合理范围内承担部分补充赔偿责任。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从事住宿、餐饮、娱乐等经营活动或者其他社会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未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致使他人遭受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因第三人侵权导致损害结果发生的,由实施侵权行为的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安全保障义务人有过错的】,应当在其能够防止或者制止损害的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安全保障义务人承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赔偿权利人起诉安全保障义务人的,应当将第三人作为共同被告,但第三人不能确定的除外。
3、建议:先去调查调查当时是否有【明显标志】和【适当的安全措施】,如果有:就只能和施工单位、银行协商,要求他们适当赔偿就得了。
如果没有、而且你们又能找到证据或证人:就理直气壮地和他们要所有费用的赔偿,不给就去法院起诉:反正他们都是有钱的单位。
注意:找证据要快,在你姥姥出事后,他们以前没有设置标示的现在会设、以前没有安全措施的现在会弄好,如果慢了你们取证会有麻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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