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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用法律来保护自己?

  您好,我是一名南方的打工仔,我想问一下如果老板不给工资或者拖欠工资,我们是否可以去告他?到哪里去告他?怎样去告他? 我去年在一家公司上班,此公司是做智能化工程的,我也是由一个亲戚介绍我过去的,当时我没有跟老板签合同,工资不高只有一千块一月包吃住,我是去年3月份进去的,工作地点在北京,做到中旬时没事做就老是放假,放了有两三个月的假,在放假期间是没有工资的只有10块钱生活费,后来到了2007年1月28日我就跟老板提出辞职,我并不是很快就拿到工资,而是拖了两个星期,而且他只发了12月份的工资,1月份的工资过一段时间再发,可是拖到现在都还没发,打电话给他不接,我现在已经不在那个公司做了,您说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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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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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立劳动关系却不签合同,违反《劳动法》第十六条“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的规定,但已形成事实劳动关系。
  拖欠工资,违反《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的规定。  都侵害了你的合法权益,你有权要求公司支付拖欠你的工资。
   由于你已经离开公司,在与公司老板就工资发放问题无法达成共识的情况下,你应该立即向公司住所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请求裁决公司支付拖欠的工资及25%经济补偿金。 在提起仲裁的同时,建议你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二、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的规定,认真收集所有能够证明你与公司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为仲裁胜诉奠定基础。 。

2007-05-01

107 0
赶快去劳动争议仲裁,他那个是有时间限制的,也就是时效,过了时效就没有法律可以保障了,对仲裁不满意才可以去法院起诉,所以先去仲裁!当然是要收集好工作凭证,这样去就有准备了!总之,要快去!

2007-05-01

95 0
你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站或劳动局去投诉.如果不行再发出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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