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男方父母答应房子给儿子儿媳,未过户,现在离婚,女方有权分房产吗
1、根据《合同法》第185条、第186条、第187条规定,”男方父母婚前答应房子给儿子儿媳”,在法律上视为男方父母将自己的房产无偿给予给儿子儿媳,儿子儿媳表示接受赠与的口头合同。该赠与合同生效的唯一法定条件,是男方父母赠与给儿子儿媳的房产,必须依法办理了更名过户登记等手续。 即完成了父母与儿子儿媳之间房屋所有权的转移。父母(赠与人)在赠与房产的权利转移之前有权撤销赠与。2、本文中男方的父母虽然曾做出将房产赠与给儿子儿媳的承诺,但在办理产权登记过户手续之前,仍属于男方父母的房屋。 夫妻离婚只能分割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无权分割仍属于父母的房产。试想,在儿子儿媳闹离婚的情况下,哪个父...全部
1、根据《合同法》第185条、第186条、第187条规定,”男方父母婚前答应房子给儿子儿媳”,在法律上视为男方父母将自己的房产无偿给予给儿子儿媳,儿子儿媳表示接受赠与的口头合同。该赠与合同生效的唯一法定条件,是男方父母赠与给儿子儿媳的房产,必须依法办理了更名过户登记等手续。
即完成了父母与儿子儿媳之间房屋所有权的转移。父母(赠与人)在赠与房产的权利转移之前有权撤销赠与。2、本文中男方的父母虽然曾做出将房产赠与给儿子儿媳的承诺,但在办理产权登记过户手续之前,仍属于男方父母的房屋。
夫妻离婚只能分割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无权分割仍属于父母的房产。试想,在儿子儿媳闹离婚的情况下,哪个父母还愿意兑现曾经的赠与承诺,更何况男方父母在房屋更名过户到儿子儿媳名下之前,有撤销改赠与的法定权利呢!所以,儿子儿媳离婚时,女方不仅无权、也不可能与儿子分割该房产。
1、根据《合同法》第185条、第186条、第187条规定,”男方父母婚前答应房子给儿子儿媳”,在法律上视为男方父母将自己的房产无偿赠与给儿子儿媳,儿子儿媳表示接受赠与的口头赠与合同。该赠与合同生效的唯一法定条件,是男方父母赠与给儿子儿媳的房产,必须依法办理了更名过户登记手续。
即完成了父母与儿子儿媳之间房屋所有权的转移。父母(赠与人)在赠与房产的权利转移之前有权撤销赠与。2、本文中男方的父母虽然曾做出将房产赠与给儿子儿媳的承诺,但在办理产权登记过户手续之前,仍属于男方父母的房屋。
夫妻离婚只能分割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无权分割仍属于父母的房产。
试想,在儿子儿媳闹离婚的情况下,哪个父母还愿意兑现曾经的赠与承诺,更何况男方父母在房屋更名过户到儿子儿媳名下之前,有撤销该赠与的法定权利呢!所以,儿子儿媳离婚时,女方不仅无权、也不可能与儿子分割该房产。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