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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职工工伤死亡其遗孀可领取多少生活补助

90年,丈夫因车祸死亡.单位认定是工伤.现在妻子每月领70元生活补助.请问:企业在执行什么标准?我应到什么政府部门咨询?(山东泰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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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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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指的应该是供养亲属抚恤金,应按照或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执行。
  每月只领70元生活补助,显然与现实生活相去甚远,建议到当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或政府投诉,请求按现行工资收入发给供养抚恤金。   。

2007-04-13

211 0
“海天一色”说得很详细了,我就不多说了。 只是感觉供养亲属抚恤金是给“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你属于无劳动能力的人吗? 如果符合条件,70元/月似乎有些少。 不明白。

2007-04-11

208 0
要按当时单位所在地的制定的相关政策处理,而不能按一九九六年十月一日起施行的《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以及2004年1月1日起施行的《工伤保险条例》中所规定的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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