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毕业生挂靠组织关系不能参加集中学习如何处理
一、毕业生党员转移组织关系的规定 根据党员的属地管理原则,所有已毕业的学生党员都应将组织关系转移到已落实的工作单位、户口所在地党组织或人才服务中心党组织,学校原则上不保留已毕业学生党员的党组织关系及档案。 (一)已经签定了工作单位,并且工作单位有党组织的,务必在组织关系介绍信有效期内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所去单位党组织。 (二)尚未落实工作单位或工作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可将其组织关系转移到: ①本人人事档案所挂靠的人才服务中心党组织; ②工作单位所在地街道基层党组织; ③本人或父母户口居住地的街道或村镇基层党组织。 ④对于个别确...全部
一、毕业生党员转移组织关系的规定 根据党员的属地管理原则,所有已毕业的学生党员都应将组织关系转移到已落实的工作单位、户口所在地党组织或人才服务中心党组织,学校原则上不保留已毕业学生党员的党组织关系及档案。
(一)已经签定了工作单位,并且工作单位有党组织的,务必在组织关系介绍信有效期内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所去单位党组织。 (二)尚未落实工作单位或工作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可将其组织关系转移到: ①本人人事档案所挂靠的人才服务中心党组织; ②工作单位所在地街道基层党组织; ③本人或父母户口居住地的街道或村镇基层党组织。
④对于个别确需组织关系暂留学校的毕业生党员,各院党委、党总支确保做好教育管理工作。应由党员个人提出申请,学生所在学院党委(总支)审批,经组织部审核同意后发放《中国共产党流动党员活动证》。发放时各院党委、党总支要认真填写《毕业生党员领取〈流动党员活动证〉情况登记表》。
持《中国共产党流动党员活动证》的党员须及时将活动证交给所去地党组织,积极参加组织生活,按规定交纳党费,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到活动地党组织履行党员义务,同时按要求与暂留组织关系的学院党组织保持联系。
凭《中国共产党流动党员活动证》转接办理正式组织关系转接手续,若《中国共产党流动党员活动证》上无参加组织生活或党费交纳记载的,学校将不予办理正式组织关系转接手续。 按照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党员组织关系暂时保留在校的,最长期限不超过壹年。
(三)党员不按要求及时转移党的组织关系或办理相关手续,造成超过六个月不与党组织取得联系的,视为自动脱党,学校将按《党章》规定进行处理。 具体细节比如参加集中学习等情况可电话咨询当地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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