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笔会签下会计集中核算的特点是什
1。五笔会签下的会计集中核算单位,业务报销的条据须经纪检监察负责人、财务负责人、报账人员、经办人员依次进行审核签字后由主要领导或受主要领导委托的分管领导最后审批报销。以往多数是会计业务的决策者即单位的领导让单位会计做假账,会计人员因行政上的自身利益受制于领导而进行具体操作。 会计人员“统管统派”的委派形式,只是解决了在单位人事关系上会计人员不受制于单位领导,但长期与被监督单位共处,也走不出单位的诱惑困境。在单位中实行会计集中核算模式使会计业务从各单位的内部处理变为会计核算中心的集中处理,会计人员的隶属关系与单位分离,不再受制于单位领导,也不可能听其指使,促使会计集中核算机构的会计人员...全部
1。五笔会签下的会计集中核算单位,业务报销的条据须经纪检监察负责人、财务负责人、报账人员、经办人员依次进行审核签字后由主要领导或受主要领导委托的分管领导最后审批报销。以往多数是会计业务的决策者即单位的领导让单位会计做假账,会计人员因行政上的自身利益受制于领导而进行具体操作。
会计人员“统管统派”的委派形式,只是解决了在单位人事关系上会计人员不受制于单位领导,但长期与被监督单位共处,也走不出单位的诱惑困境。在单位中实行会计集中核算模式使会计业务从各单位的内部处理变为会计核算中心的集中处理,会计人员的隶属关系与单位分离,不再受制于单位领导,也不可能听其指使,促使会计集中核算机构的会计人员做假受到限制。
五笔会签制度实施后,各个负责人依次根据自己的管辖范围和职能对业务进行判断,并做出自己的判断结果,签字后交由下个部门,各部门各司其事,权责分明。每项业务经过多重考察后才得以通过,起到了很好的监督作用,同时部门的设置也降低了行贿的可能性。
2。五笔会签下的会计集中核算单位行使财务审批职能,会计核算中心行使会计监督职能,在审批责任人各个环节的实际操作人上形成分离,通过多重制约职能的建立,使得做假变得很困难,也很危险。在过去的多数部门,财务机构设置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为一体,财务部门负责人兼任财务主管和会计主管,在会计事项处理上只要经过该部门负责人审签同意的原始凭证,则表示既符合财务制度的财务审批又符合会计处理规范的会计监督审批。
这种集中双重职能为一身的管理方式,缺乏财务与会计的相互制约,使单位内部的会计舞弊行为成为可能。在实行五笔会签的集中核算后,各报账单位通过会批审批单的签署,有效地加强了财务与会计的相互制约,减少会计舞弊的可能性。
3。五笔会签下的会计集中核算,会计凭证由会计核算中心专门的部门处理和保存。会计核算中心的运行过程既受各预算单位的监督和审批过程、财政内部的监督和审批限制,同时还受到审计纪检等有关部门的监督和审批,大大减少了作假的可能性。
审计部门在对预算单位的财务运行状况、会计凭证和原始凭证等进行审计的同时,也对该单位核算中心进行了审计。过去单位的会计业务处理完毕后,所有的会计档案均由本单位保存,在财务部门保存很长一段时间,这使得会计做假行为发生后,很难为外人所知,而会计稽核制度要求,稽核人员在五笔会签审核单上签字时,可对可疑的会计凭证进行进一步的核查,与出据凭证的单位进行交流对账,这种监督方式的建立,可以及时地检验账的真假。
4。会计业务处理的过程公开。在五笔会签下会计集中核算形式,使得一项会计业务处理至少要经过该单位的经办人员、报账人员、财务负责人、纪检监察负责人等五个环节,对数额较大的业务还要经过单位的主要领导、会计核算中心的分管领导等审批,整个业务处理过程又是在重重监督的运作方式下进行。
一些部门通过五笔会签,使业务的知情范围扩大,各个运作过程变得公开化,有效减少暗箱操作,从整个审批形式上形成了对舞弊行为的有效遏制,达到了良好效果。而在过去的分散核算形式下,一项会计业务的处理过程是全封闭的,往往只有少数人对会计业务知情,使得想做假的人有机可乘。
以上是我对于这个问题的解答,希望能够帮到大家。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