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记·高祖本纪》载,刘邦攻占咸阳后,召诸县父老豪杰:“父老苦秦苛法久矣,诽谤者族,偶语者弃市。吾与诸侯约,先入关者王之,吾当王关中。与父老约,法三章耳:杀人者死,伤人及盗抵罪。
余悉除去秦法。诸吏人皆案堵如故。凡吾所以来,为父老除害,非有所侵暴
《集解》引应劭曰:“秦禁民聚语。 ”即禁止人民诽谤皇帝,甚至进一步禁止群众聚集私下议论。虽然汉时恢复了“诽谤木”,但己不是原来意义上的“诽谤木”了。
而变成了宫殿、城门口,甚至皇陵上的雕龙刻云,高耸云霄的擎天大柱了。老百姓怎敢“诽谤”,只有匍匐华表之下,三呼万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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