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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位截瘫后他应该怎么办???

一名起重机厂的职工在工作中被吊车将胸椎砸伤被砸伤时22岁,现在已经整整17年多了,按照国家劳动法规定应有二级工伤待遇,但他没有得到。 有以下几个问题: 1、二级工伤应有的医疗保险应该怎么办理? 2、企业已破产,医药费应该怎么报,到哪个部门报? 3、高位截瘫工伤人员必须用的轮椅是否有使用更换期?由哪个部门负责??? 4、高位截瘫并发症所有医疗费特别是自己药店所购的费用都属此病必用药,应由谁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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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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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安息,缴纳基本医疗保险 二如果所在单位办理了医疗保险,向社保部门办理 三医疗器械都有使用期,不用某个部门负责,按照说明定期到原先的医疗部门更换 四只要所发生的费用与工伤所致残疾有关,应由单位负责

2006-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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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破产时应有适当的补偿方案,不行的话可找原补助渠道或其上级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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