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个人缴纳医疗保险我以前是在银
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一年以上(不包括补缴年限)且未办理退休手续的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可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不建立个人帐户),凭本人基本养老保险手册、身份证及复印件一份、二寸白底彩照两张,到区人劳社保窗口即可办理。
2008年7月1日至2009年6月30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如下:
一、转制企业职工(由个人缴费)医疗保险缴费标准:
1、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0周岁后,医疗保险缴费标准为102。5元/月。
2、男未满50周岁、女未满40周岁的,医疗保险缴费标准为164元/月。
二、各类企业(不包括转制企业)、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为112。1元/月(含重大疾病医疗...全部
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一年以上(不包括补缴年限)且未办理退休手续的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可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不建立个人帐户),凭本人基本养老保险手册、身份证及复印件一份、二寸白底彩照两张,到区人劳社保窗口即可办理。
2008年7月1日至2009年6月30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如下:
一、转制企业职工(由个人缴费)医疗保险缴费标准:
1、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0周岁后,医疗保险缴费标准为102。5元/月。
2、男未满50周岁、女未满40周岁的,医疗保险缴费标准为164元/月。
二、各类企业(不包括转制企业)、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为112。1元/月(含重大疾病医疗保险费9。
6元/月)。
台政发[2001]85号
台州市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规定
第六条
(三)城镇个体经济业主及其从业人员、自由职业者以缴费基数的5%按月缴纳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部分的医疗保险费。
第七条 职工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应连续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退休时,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不足20年的,由用人单位按上年度全省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一次性或分期补足20年后(个人自费参保人员由个人一次性补足20年后),可享受退休人员相应的医疗保险待遇。
第十四条 基本医疗保险费采用预缴办法,当月缴费,次月享受。
用人单位和个人不按规定及时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包括缓缴期满仍未缴纳医疗保险费)的,从欠缴的次月起,停止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中断缴费后重新参保的,必须连续缴费6个月后,方可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其缴费年限从重新参保之月算起。
台州市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规定实施细则
第二条 参保手续
(四)用人单位及参保人员从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次月起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暂行规定》施行后,未按规定缴纳医疗保险费的,社保机构从次月起暂停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暂停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连续2个月未按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视作中断参保。
(九)参保人员享受退休医疗保险待遇的最低缴费年限为20年。参保人员办理退休(退职)手续时,其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不足20年的,属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职工以全省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10%,企业职工或个人自费参保人员以全省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5%的标准,按不足20年的月份数一次性补足医疗保险费,方可享受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待遇。
补缴基数和费率按办理补缴手续时的年份标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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