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行政强制的合法性原则?
行政强制法第4条规定了合法性原则,明确“行政强制的设 定和实施,应当依照法定的权限、范围、条件和程序”。合法性 是依法行政的最基本要求。行政强制作为一项重要的行政权 力,其设定和实施都必须遵循合法性原则,依法行政。 合法性原 则体现为行政强制的设定和实施应当依照法定的权限、范围、条 件和程序。(1)按照法定的权限设定行政强制。首先,有权设定行政 强制的只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 件都没有设定行政强制的权限。 从机关来看,只有全国人大及 其常委会、国务院和有立法权的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才有设定 行政强制的权限。其次,有权设定行政强制的机关,应当按照立 法法、商业银行...全部
行政强制法第4条规定了合法性原则,明确“行政强制的设 定和实施,应当依照法定的权限、范围、条件和程序”。合法性 是依法行政的最基本要求。行政强制作为一项重要的行政权 力,其设定和实施都必须遵循合法性原则,依法行政。
合法性原 则体现为行政强制的设定和实施应当依照法定的权限、范围、条 件和程序。(1)按照法定的权限设定行政强制。首先,有权设定行政 强制的只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 件都没有设定行政强制的权限。
从机关来看,只有全国人大及 其常委会、国务院和有立法权的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才有设定 行政强制的权限。其次,有权设定行政强制的机关,应当按照立 法法、商业银行法、邮政法和本法的规定设定行政强制。
根据立 法法的规定,限制公民人身自由只能由法律设定。根据商业银 行法的规定,冻结存款只能由法律设定。根据邮政法的规定,扣 留(冻结)邮政汇款只能由法律设定。本法第10条、第11条规 定了有关行政强制措施的设定权,第13条规定了行政强制执行 的设定权。
因此,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的设定权限不 同。具体而言,法律有权设定所有行政强制;行政法规有权设定 除限制公民人身自由、冻结存款、汇款和其他应当由法律设定的 行政强制措施以外的其他行政强制措施;地方性法规有权设定 查封、扣押措施。
再次,法律对行政强制措施的对象、条件、种类 作了规定的,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不得作出扩大规定。法律中未设定行政强制措施的,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不得设定行政强 制措施。但是,法律规定特定事项由行政法规规定具体管理措 施的,行政法规可以有一定的设定权。
最后,没有行政强制设定 权的机关和组织,一律不得设定行政强制。规章及其他规范性 文件都不得设定行政强制。(2)按照法定的条件设定行政强制。行政管理事务复杂多 样,需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条件各不相同,本法不可能——列 举,但抽象出了 一般条件和原则作为指引,本法第2条中设定行 政强制措施一般应符合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 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的条件。
同时也应当遵循必要性和合理性 原则,本法第5条规定,采用非强制手段可以达到行政管理目的 的,不得设定行政强制。实践中,有些为了实现行政处罚而设定 的行政强制措施,这是值得讨论的,行政处罚的实现应当由行政 强制执行制度解决。
(3)按照法定的程序设定行政强制。设定行政强制是一种 立法行为,按照法定程序设定行政强制,就是按照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的立法程序设定。对设定行政强制,本法 还专门规定了有关起草程序。
本法第14条规定,起草法律草 案、法规草案,拟设定行政强制的,起草单位应当采取听证会、论 证会等形式听取意见,并向制定机关说明设定该行政强制的必 要性、可能产生的影响以及听取和采纳意见的情况。
(4)按照法定的权限实施行政强制。行政强制措施的实施 权限、范围和条件主要由各个单行法律、法规规定,行政强制措 施的实施程序主要由本法规定。行政强制执行的权限、条件和 程序主要由本法规定。原则上,有权实施行政强制的只有行政 机关,但并不是所有的行政机关都可以实施行政强制,必须是依 照法律法规授权具有行政强制权的行政机关才可以实施。
同 时,依法具有行政强制权的行政机关只能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 施,不得超越本机关的职权范围,也不得实施其他行政机关的行政强制权。考虑到执法实践需求,根据本法第70条的规定,法 律、行政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在法定授权 范围内,可以实施行政强制措施。
在代履行中,行政机关委托的 第三人并不是实施行政强制,而是代替当事人履行义务。(5)按照法定的条件实施行政强制。由于行政管理多样、 复杂,因此难以归纳出所有行政管理领域中都适用的实施条件, 只能给设定和实施行政强制作出一定指引,即制止违法行为、防 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具体实施条件留给 单行法作出规定。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应当按照法定条件, 不得随意实施。(6)按照法定的程序实施行政强制。法定程序既包括本法 规定的一般程序,也包括有关单行法中规定的程序。适用规则 是程序从新,本法有规定的依照本法,但本法作出特别规定的除 外。
如果本法没有规定,单行法有规定的,应当同时适用。本法 第三章、第四章较为详尽地规定了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 行的实施程序,这些规定行政机关在实施时都应当严格遵守。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