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转报省发改委的企业投资项目
a)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
b)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3号);
c) 《国务院关于调整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比例的通知》(国发〔2009〕27号);
d)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7〕64号);
e)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实行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发改投资〔2004〕2656号);
f)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6号);
g)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全部
a)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
b)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3号);
c) 《国务院关于调整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比例的通知》(国发〔2009〕27号);
d)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7〕64号);
e)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实行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发改投资〔2004〕2656号);
f)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6号);
g)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闽政办〔2007〕236号);
h) 《福建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制管理暂行办法》(闽政〔2006〕47号);
i)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事项核准实施办法的通知》(闽发改政策〔2008〕89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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