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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高祖刘邦真做过“乡镇公务员”吗?

汉高祖刘邦真做过“乡镇公务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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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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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汉高祖刘邦的出身低微,经常被人提到的是他曾经担任秦朝的基层官员“泗水亭长”,于是今天有人类比说刘邦曾经做过“乡镇公务员”,那么这种说法是否合适呢?我们需要从刘邦早年的经历来观察。
  刘邦自己本来没有名字,大家都叫他“刘季”,古人用“伯、仲、叔、季”来表示兄弟排行,所谓“季”一般就是指小儿子,刘邦排行老三,“邦”是他登基当了皇帝以后才取的名字。  刘邦在家乡人的眼里,是个作风不大检点的人:不爱干农活、爱喝酒、乱花钱、好吹牛、常骂人、老惹事,外带寻花问柳。
  《史记。高祖本纪》说他“不事家人生产作业”、“好酒及色”,游手好闲就是他的工作,后来元代人睢景臣在杂剧《髙祖还乡》中用刘邦同乡村民汉高祖像的口气,描述了刘邦早年不甚检点的生活作风:“你本身做亭长 贪几盏酒”,“春采了桑,冬借了俺粟,零支了米麦无重数,换田契 强枰了麻三秤,还酒债偷量了豆几斛”。
    由这些后人想象性的描 述来看,刘邦大抵也利用职务之便占一些小便宜,这种不喜欢本 分农事耕作的习惯,却也也为他以后成就大事业去除了一些 束缚。成年以后,刘邦做了泗水亭长,负责地方上的一些事务。
  能 当上这个最低级的小吏,应当与他在当地的“势力”有关。据《史 记》等书记载,汉初一些著名将相如萧何、曹参、夏侯婴等在这时 就已经与刘邦有了交情并相互照应。  据《史记。高祖本纪》张守 节“正义”的解释:秦代法律规定,十里一亭,十亭一乡。
  亭长是 主亭之吏,负责治安警卫和调解民事纠纷,兼管上级临时派遣的 差事如解送民夫等。据近人研究,这里“十里一亭”的里与后世 乡村基层组织的“里”并不相同,管辖范围较窄(因为春秋时基层 “一里”户数可能达到八十户),且突出维持社会秩序的专项职 能,可能是一种聘用职务,这是秦代法律严密时的一种带军事动 员性的职位,而不是属于后世一般意义上的文官公务员系统。
    有一次,沛县的县令招待客人,邀请本地名流参加。可是不 能白去,也要像今天一样随份子,而且当时人直白得可以,凡是 随礼不满一千钱的,连大堂都不能进,只能坐在院子里。刘邦本 就看不起这帮人,兜里又没钱,却大言不惭地声称“贺钱万”,其 实一个子儿也没有。
  主客吕公大惊,赶紧出来迎接,一见就认为 刘邦不是常人,请他入座。  刘邦毫不客气,一屁股坐到上座,又 开始滔滔不绝起来。主管接待的是萧何,叹了 口气说:“刘季固 多大言,少成事!”谁知吕公慧眼别具,不但对刘邦十分客气,而 且竟把女儿也嫁给了他,就是后来的吕后。
  古诗有云:“坑灰未冷山东乱,刘项原来不读书”,刘邦本来 就不是如今人们心目中的“高尚精英”或“成功人士”,而是在乱 世中风云际会的一代豪杰,也可以说是时代风潮把一个浮浪子 弟推到了历史的前台。
    除了种种的不良行为记录,刘邦更有人 所不及的一面,比如善于用人、从善如流、能屈能伸等等,这也使 得我们不能把他和一般市井里的混混简单等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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