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工会经费的来源有哪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四十二条、《中国工会章 程》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工会经费的来源有五个方面:(1)会员 缴纳的会费;(2)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其他社会组织按全部 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向工会拨缴的经费或者建会筹备金;(3) 工会所属的企业、事业单位上缴的收人;(4)人民政府和企 业、事业、机关和其他社会组织的补助;(5)其他收人。 建立工 会组织的机关按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向工会拨缴的经费,是 机关工会经费的主要来源。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财政部《关于 财政拨款的行政事业单位计拨工会经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总工 发〔2〇03〕25号)规定,各级财政部门要将应由财政负担的工会 经...全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四十二条、《中国工会章 程》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工会经费的来源有五个方面:(1)会员 缴纳的会费;(2)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其他社会组织按全部 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向工会拨缴的经费或者建会筹备金;(3) 工会所属的企业、事业单位上缴的收人;(4)人民政府和企 业、事业、机关和其他社会组织的补助;(5)其他收人。
建立工 会组织的机关按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向工会拨缴的经费,是 机关工会经费的主要来源。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财政部《关于 财政拨款的行政事业单位计拨工会经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总工 发〔2〇03〕25号)规定,各级财政部门要将应由财政负担的工会 经费列人同级财政预算,按财政统一划拨方式执行。
根据国家统计 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工资总额”是指在一定时期内 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在财政统发工资之外 的所有人员的工资、各种津贴、补贴和奖金等劳动性报酬开支,其 工会经费的计拨,仍应按照国家统计局对工资总额构成的规定,由 各单位行政方面按所发的职工工资总额2%计提工会经费,并按规 定比例和拨缴办法,及时足额拨缴至本单位基层工会,由基层工会 按规定上解上级工会组织。
此外,机关工会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向 机关单位申请经费补助,以弥补工会经费不足。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