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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生育保险报销需提交哪些材料?

江门生育保险报销需提交哪些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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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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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符合领取生育保险待遇资格的女职工: (1)《江门市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一式三份); (2)女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计划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 (4)婴儿的《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医院开具的疾病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 (6)单位按生育待遇标准开具的收款收据(须注明单位开户银行、户名和账号); (7)剖宫产的女职工除以上材料外还须提供《剖宫产证明》;终止妊娠的女职工除以上材料外还须提供本人结婚证和终止妊娠的医学证明材料。
     2、符合领取生育保险待遇资格的男职工: (1)《江门市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一式三份); (2)男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的结婚证; (4)婴儿的《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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