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生育保险待遇如何核定?
办理对象:
生育保险参保人
办理条件:
1、生育或终止妊娠符合国家和省、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2、生育或终止妊娠时,其生育保险费在统筹区内累计缴费满1年(含1年)以上,且申办待遇时单位继续为其缴费。
享受男职工假期津贴除同时符合以上条件外,还需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提交材料:
1、《江门市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一式三份;
2、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计划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
4、婴儿的《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医院开具的疾病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
6、单位按生育保险待遇标准开具的收款收据(须注明单位开户银...全部
办理对象:
生育保险参保人
办理条件:
1、生育或终止妊娠符合国家和省、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2、生育或终止妊娠时,其生育保险费在统筹区内累计缴费满1年(含1年)以上,且申办待遇时单位继续为其缴费。
享受男职工假期津贴除同时符合以上条件外,还需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提交材料:
1、《江门市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一式三份;
2、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计划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
4、婴儿的《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医院开具的疾病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
6、单位按生育保险待遇标准开具的收款收据(须注明单位开户银行、户名和帐号);
7、终止妊娠的女职工除以上材料外还须提供本人结婚证和终止妊娠的医学证明材料;
8、享受男职工假期津贴的职工除按以上(1)、(2)、(3)、(4)、(6)外,还需带《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原件及复印件;
窗口办理流程:1、申请人到我市社保局,提交生育相关资料
2、填写《江门市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交生育保险待遇股审核
3、符合条件审批后交财务部门发放,不符合条件退回申请人。
二、在线填报申请材料。
三、网上核准后打印相关的业务表格
四、将纸质申请材料面交业务单位窗口,并领证
办事窗口:
台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
地址:台山市桥湖路99号
联系电话:5618169、5619378
交通指引: 在台山汽车总站乘坐2路市内公交车,在“电力局”站下车,往西走300米左右可找到台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承诺办理期限:
30个工作日
法定办理期限:
30个工作日。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