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的主要任务
(一)强化顶层设计,充分发挥水资源的约束引导作用
1。以水定需,科学编制城乡发展规划。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中发〔2015〕12号)要求,加强规划和项目的水资源论证,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及有关行业、产业发展规划的编制过程中,贯彻“多规合一”理念,尊重城市发展规律,充分考虑水资源和水环境承载能力,实现全市工业用新水零增长、农业用新水负增长、生活用水控制增长、生态用水适度增长,增强城市持续发展能力。
2。量水而行,加快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通过实施“禁、关、控、转、调”等措施,加快调整经济结...全部
(一)强化顶层设计,充分发挥水资源的约束引导作用
1。以水定需,科学编制城乡发展规划。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中发〔2015〕12号)要求,加强规划和项目的水资源论证,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及有关行业、产业发展规划的编制过程中,贯彻“多规合一”理念,尊重城市发展规律,充分考虑水资源和水环境承载能力,实现全市工业用新水零增长、农业用新水负增长、生活用水控制增长、生态用水适度增长,增强城市持续发展能力。
2。量水而行,加快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通过实施“禁、关、控、转、调”等措施,加快调整经济结构和空间结构。严格执行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严禁发展高耗水产业,加快压减、淘汰现有高耗水行业产能。
以城六区为重点,推动部分教育、医疗等社会公共服务功能疏解,加快推进“小散乱”等低端业态撤并升级和外迁,有效控制人口规模,缓解水资源供需矛盾。加大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力度,转变农业用水方式,大力发展都市型现代节水农业。
3。因水制宜,编制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市、区水务部门要按照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的要求,统筹考虑京津冀区域整体功能定位、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各区功能定位、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区域水资源承载能力以及产业升级转移、社会参与程度等因素,会同有关部门编制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强化依法治水,全面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
1。严格实行水资源管理考核制度。认真执行《北京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落实各区政府主体责任,细化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指标,进一步完善水资源管理体制机制。
2。严格实行水影响评价审查制度。认真开展土地储备项目和建设项目水影响评价审查工作,对于需在地下水严重超采区、集中供水管网覆盖区新增取用地下水的建设项目,一律不予通过审查;对于不具备供水条件的建设项目,一律不予通过审查;对于不按有关规定建设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项目,一律不予通过审查。
3。严格实行节水“三同时”制度。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要遵循绿色循环低碳的理念,配套建设节水设施,并保证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市、区有关部门要严格审查建设项目节水设施方案和施工图,加大施工、监理、竣工验收等环节的监管力度,对节水设施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建设项目,不予核定用水指标,供水单位不予供水;验收合格的项目,要由建设单位会同运营单位制作节水设施清单并建立运营维护机制,确保节水设施正常运行。
4。严格实行取水许可制度。依法加强取水许可审批管理,控制取水总量,严禁在地下水严重超采区新增地下水取水量。严格凿井审批管理,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用水户一律使用管网水,不再批准新增自备井,同时加快推进已有自备井置换工作;实行农业灌溉机井总量控制、增减挂钩,不再批准新增农业灌溉机井。
5。严格实行依法节水和水污染防治制度。市水务部门要会同市有关部门和各区政府,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科技等手段,统筹“节水”与“洁水”监督管理;进一步健全节水与水污染防治法规和执法体系,划定水体保护线,逐级明确执法主体和任务分工,加强联合执法,严肃查处违法违规取用水和排污行为。
(三)强化行业节水,全面提高重点领域节水水平
1。加强工业节水管理。制定主要工业产品用水定额地方标准,严格控制工业用水总量。不断加大节水领域技术改造力度,加强冷凝水、冷却水循环利用,扩大再生水应用范围。
到2020年,全市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从2014年的13。6立方米降到10立方米以下。
2。加强建筑工程节水管理。统筹做好各类建筑工程用水监督管理工作,规范取水定额,从严控制新水取用量,优先使用再生水。
积极采取帷幕隔水等新技术、新手段限制建筑工程施工降水;确需施工降水的,要做到抽排水计量收费、综合利用,优先用于施工现场和城市景观,严禁直接排入污水管网。市水务、住房城乡建设、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要抓紧研究制定施工降水计量收费管理办法。
3。加强公共服务业节水管理。市有关单位要密切沟通、积极协作,全面推进公共服务业节水型单位创建工作。到2020年,该领域节水型单位比例不低于60%。逐步完善公共服务业用水户分级计量管理体系,大力推广智能IC卡用水计量收费系统。
4。加强特殊用水行业和用水大户监管。按照“总量控制、以量计征”的原则,进一步强化以用水户为单位的用水计划管理。积极应用科技监管手段,督促以水为原料的生产企业、人造滑雪场、高尔夫球场、洗浴场所等高耗水单位以及年用水量5万立方米以上的用水户安装用水数据远程传输设备,确保用水总量控制严格、计量收费科学准确。
5。加强农业综合节水管理。全面推进设施节水、农艺节水、机制节水和科技节水,使节水在提高土地产出率、劳动生产率和资源利用率方面发挥积极作用。按照“细定地、严管井、上设施、增农艺、统收费、节有奖”的建管模式,加强农业用水总量控制和用途管制,积极推广喷灌、微灌等高效节水灌溉和旱作农业节水技术,努力实现农业高效节水设施和农用机井计量设施全覆盖。
加快推进养殖业节水改造,大力推广生态养殖。到2020年,全市农业用新水量由2014年的6。9亿立方米下降到5亿立方米以下。
6。加强园林绿化事业节水管理。要选栽具有生态功能、环境适应能力强的树木、花草,配套建设微灌、喷灌等节水灌溉设施。
加强绿地林地雨水、再生水等非常规水资源利用设施建设,积极打造集雨型绿地林地。到2020年,城市绿地林地实现日降水量100毫米不外排,城六区公共绿地使用非常规水资源灌溉比例不低于50%。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