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失业登记办理的条件及流程是怎样的?
办理条件具有本市城镇常住非农业户口,在法定劳动年龄以内(16周岁至退休年龄),身体健康,有劳动能力,无业而要求就业的劳动者,可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乡镇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失业登记。
但下列人员除外:持有残疾证者;正在就读的学生和等待就学的人员;已经办理了退休(含离休)、因病退职手续的人员;其他不符合失业定义的人员。
所需材料 毕(肄)业文凭大、中专、技校毕(肄)业生凭学校出具的毕(肄)业文凭; 就业预备制合格证书初、高中毕业生凭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就业预备制合格证书; 劳动手册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凭退工通知单和《劳动手册》;
户口簿、身份证和照片办理失业登记还须提供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全部
办理条件具有本市城镇常住非农业户口,在法定劳动年龄以内(16周岁至退休年龄),身体健康,有劳动能力,无业而要求就业的劳动者,可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乡镇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失业登记。
但下列人员除外:持有残疾证者;正在就读的学生和等待就学的人员;已经办理了退休(含离休)、因病退职手续的人员;其他不符合失业定义的人员。
所需材料 毕(肄)业文凭大、中专、技校毕(肄)业生凭学校出具的毕(肄)业文凭; 就业预备制合格证书初、高中毕业生凭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就业预备制合格证书; 劳动手册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凭退工通知单和《劳动手册》;
户口簿、身份证和照片办理失业登记还须提供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和一寸证件照两张(有《劳动手册》者无须携带证件照,18至24周岁的男青年还须提供其兵役证),到本人户口所在地的街道、乡镇劳动服务所(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办理相关手续。
大、中专、技校毕(肄)业生,初次办理《劳动手册》,可以由学校到所在地的区或县职业介绍分中心。 其他刑满释放或解除劳教的凭释放或解教证明。有效期一次失业登记的有效期限为6个月,在有效期满后仍然符合失业登记条件的失业人员,应当重新办理失业登记。
办理地址户口所在地的街道、乡镇就业服务机构。
权利义务 权利1、接受公共职业介绍机构提供的免费职业介绍、职业指导服务;
2、参加适应市场需求的职业培训,并按规定减免培训费用;
3、按规定享受各项就业扶持政策;
4、符合失业保险金申领条件的,按规定申领失业保险金和其他的失业保险待遇。
义务1、如实向失业登记机构反映积极求职情况;
2、积极应聘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推荐的就业岗位,并接受职业指导;
3、积极参加劳动保障部门组织的免费职业培训和各类就业促进项目;
4、接受和配合地区就业援助员关于失业登记人员求职活动、求职意愿、参加培训等情况的调查;
5、失业登记有效期满仍未就业的,应及时办理续登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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