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汽车站员工改制怎么解决的
国有企业改制对职工的安置办法,一般有以下3种:
1。 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职工离开原单位,另谋职业。社会保险费由重新参加工作的单位继续缴纳,无单位的由个人全额缴纳。原单位对职工发给经济补偿。
2。 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职工与改制后的新公司(你所说的汽车站的买主)签订劳动合同在新公司上岗,新公司继续缴纳社会保险费,原单位对职工不给予经济补偿。
3。 对距离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内的职工,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与新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职工离岗在家退养,新公司按月发给退养费和继续缴纳社会保险费,到法定年龄时办理退休手续由社会保险部门按月发给养老金,原企业对职工不给予经济补偿。
二、经济补偿...全部
国有企业改制对职工的安置办法,一般有以下3种:
1。 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职工离开原单位,另谋职业。社会保险费由重新参加工作的单位继续缴纳,无单位的由个人全额缴纳。原单位对职工发给经济补偿。
2。 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职工与改制后的新公司(你所说的汽车站的买主)签订劳动合同在新公司上岗,新公司继续缴纳社会保险费,原单位对职工不给予经济补偿。
3。 对距离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内的职工,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与新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职工离岗在家退养,新公司按月发给退养费和继续缴纳社会保险费,到法定年龄时办理退休手续由社会保险部门按月发给养老金,原企业对职工不给予经济补偿。
二、经济补偿:
采取买断,给予职工经济补偿的法规依据是:
1。 国家《劳动法》: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一)略
(二)略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八条 用人单位依据本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
2。 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
第八条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第十一条 本办法中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是指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合同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
用人单位依据本办法第六条、第八条、第九条解除劳动合同时,劳动者的月平均工资低于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按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
企业改制,事关重大,必须要有召开职工大会、大会决议同意改制的法定程序,应该要有职工大会通过的《职工安置方案》来保护职工的切身利益。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