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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央区非法人分支机构开业登记申报材料 是什么?

未央区非法人分支机构开业登记申报材料 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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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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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营业单位开业登记申请书》(企业法人盖章);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企业法人盖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3、企业法人登记机关出具的分支机构核转函; 4、企业法人出具的《资金数额证明》(企业法人盖章); 5、非法人分支机构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企业法人出具,加盖企业法人公章); 6、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7、非法人分支机构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 8、非法人分支机构地址的使用证明; 9、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非法人分支机构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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