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如何办理韩国求职签证?
签发对象
* 根据出入境管理法施行令第18号第2条规定,“为了在教授(E-1)、会话指导(E-2)、研修(E-3)、
技术指导(E-4)、专门职业(E-5)以及特定活动(E-7)资格等领域就业,希望从事相关研修或求职活动
的、并得到法务部长官认定的申请人”。
1。具有世界500强企业工作的经验者
在《财富》杂志选出的最近三年内世界500强企业中,作为专门人才(具备专门知识、技术或者技能者)
工作1年以上者
* 《财富》杂志选出的世界500强企业目录请参考如下网站:
http://money。 cnn。com/magazines/fortune/gl...全部
签发对象
* 根据出入境管理法施行令第18号第2条规定,“为了在教授(E-1)、会话指导(E-2)、研修(E-3)、
技术指导(E-4)、专门职业(E-5)以及特定活动(E-7)资格等领域就业,希望从事相关研修或求职活动
的、并得到法务部长官认定的申请人”。
1。具有世界500强企业工作的经验者
在《财富》杂志选出的最近三年内世界500强企业中,作为专门人才(具备专门知识、技术或者技能者)
工作1年以上者
* 《财富》杂志选出的世界500强企业目录请参考如下网站:
http://money。
cnn。com/magazines/fortune/global500/2008/
* 也包括在分公司或子公司(包含设立在韩国的分公司或子公司)里的工作经历
2。毕业于世界200强大学(院)者
即将在英国《THE TIMES》杂志评出的最近三年内世界排名前200的大学(研究生院)毕业或已获得学位者
* 世界排名前200的大学(研究生院)目录请参考如下网站:
http://www。
paked。net/higher_education/rankings/rankings。htm
* 排名前200的大学(研究生院)包括国内大学(研究生院)(但,海外大学(研究生院)在国内的分校除外)
申请人所需准备材料
[共同材料]
1。
护照
2。 签证发给申请表(照片1张)
3。 身份证复印件
4。 个人简历
5。 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6。 暂住证(户口在本馆管辖之外地区)
[根据申请对象的不同所提交的附加材料]
1。
具有世界500强企业工作经验者
(1) 经历证明或者在职证明
(2) 求职或者研修活动计划书(按月制定计划)
2。
毕业于世界排名前200的大学(研究生院)者
(1) 下列能够证明学历的材料中的任何一种
- 即将毕业证明或者毕业证明(标明是否取得学位)
- 学位证原件(确认后归还本人)及复印件或者取得学位证明
(2) 求职或者研修活动计划书(按月制定计划)
* 求职或者研修活动计划书没有规定的格式,按照月份制定在韩国滞留期间的活动计划提交即可。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