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住房公积金部分提取额度是什么?
部分提取:
一、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和一次性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时,提取额度以每年6月30日账面余额为基准额。即规定文书签发日期为当年6月30日前的,提取额度截止至上年度的6月30日;签发日期为当年6月30日以后的,提取额度截止到当年的6月30日。 规定文书签发日期以住房消费发生时间为准。
1、一次性还清公积金贷款本息的提取额度计算;
(1)。 用公积金月缴存额冲抵贷款的,以贷款发放日期为规定文书签发日期。
(2)。 未用公积金月缴存额冲抵贷款的,以信贷科开具的一次性还款证明日期为规定文书签发日期。 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贷款余额。
2、办理商业银行按揭购房贷款...全部
部分提取:
一、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和一次性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时,提取额度以每年6月30日账面余额为基准额。即规定文书签发日期为当年6月30日前的,提取额度截止至上年度的6月30日;签发日期为当年6月30日以后的,提取额度截止到当年的6月30日。
规定文书签发日期以住房消费发生时间为准。
1、一次性还清公积金贷款本息的提取额度计算;
(1)。 用公积金月缴存额冲抵贷款的,以贷款发放日期为规定文书签发日期。
(2)。 未用公积金月缴存额冲抵贷款的,以信贷科开具的一次性还款证明日期为规定文书签发日期。
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贷款余额。
2、办理商业银行按揭购房贷款的提取额度计算;
(1)。 在银行办理住房贷款半年后,可在每年的6月份办理一次提取业务。
(2)。 在贷款本息还清前,借款人及配偶可多次提取。
每次提取时间间隔一年以上,提取额度不得超过上年度应还款本息额且不得超过本人上年度缴交额。以前年度未提取的,不累计计算提取额度。
(3)。 一次性还清贷款时,曾办理当年提取业务的,以贷款合同签发日期为规定文书签发日期。
未办理的,以银行开具的提前全部还清证明日期为规定文书签发日期。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贷款余额。
3、 在省内城市办理异地公积金贷款的提取额度计算;
(1)。 在省内城市办理异地公积金贷款半年后,可在每年的6月份办理一次提取业务。
(2)。 在贷款本息还清前,借款人及配偶可多次提取,每次提取时间间隔一年以上,提取额度不得超过上年度应还款本息额且不得超过本人上年度缴交额。以前年度未提取的,不累计计算提取额度。
(3)。
一次性还清贷款的,须提供异地“中心”出具的一次性还清贷款证明并注明还款金额。曾办理当年提取业务的,以贷款合同签发日期为规定文书签发日期。未办理的,以提前全部还清证明日期为规定文书签发日期。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贷款余额。
4、贷款解押后的提取额度计算。
(1)。 曾用公积金偿还贷款的,以房照抵押日期为规定文书签发日期。
(2)。 未用公积金偿还贷款的,以房照解押日期为规定文书签发日期。
二、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不得超过其购买房屋的实际价格。
1、房改自住住房,不超过购置房屋出资额度;
2、动迁安置自住住房,不超过个人出资额度;
3、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不超过其发生的实际费用。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