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首页 教育/科学 职业教育 职业培训

民事法律行为有哪些分类?

民事法律行为有哪些分类?

全部回答

2017-07-14

56 0
    一、单方法律行为、双万法律行为和共同法律行为 依法律行为的成立须有几个方面的意思表示为标准,可将其分为单方法律行为、双方法律行为和多方法律行为。 单方法律行为,是指依一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而成立的法律行为,如债务免除、无权代理的追认、继承权的抛弃等。
  单方法律行为无需得到对方当事人的同意即可发生法律效力。   双方法律行为,是指基于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而成立的法律行为,一般的合同(契约)都是双方法律行为。双方法律行为在民事法律行为中占有重要地位,是适用最为普遍的一种法律行为。
   共同法律行为,又称多方法律行为,指依两个以上方向一致的意思表示而成立的法律行为,如合伙合同、联营合同等。   二、要式法律行为和不要式法律行为 依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是否需要具备法律规定的形式,可将其分为要式法律行为和不要式法律行为。
   要式法律行为,指法律明确规定必须采用某种形式或履行一定程序才能成立的法律行为。对于一些重要的法律行为,法律常常要求当事人必须采取特定的方式,如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法律规定必须获得有关部门批准。
     不要式法律行为,是指法律没有规定特定形式,可由当事人自由选择成立的法律行为。当事人可以采取口头形式,也可以采取书面形式。 三、双务法律行为与单务法律行为 依据当事人各方权利享有和义务负担情况,可以将法律行为分为双务法律行为和单务法律行为。
   双务法律行为,是指当事人双方都互相享有权利和负有义务的法律行为,其中一方的权利是他方的义务,而他方的权利则是一方的义务。  大多数的合同都属于双务法律行为。以买卖合同为例,出卖人有收取价款的权利,买受人也有支付价款的义务。
   单务法律行为,是指只有当事人一方负有义务,而他方享有权利不承担义务的法律行为。例如赠与、使用借贷等合同行为。

类似问题换一批

热点推荐

热度TOP

相关推荐
加载中...

热点搜索 换一换

教育/科学
职业培训
院校信息
升学入学
理工学科
出国/留学
职业教育
人文学科
外语学习
学习帮助
K12
职业教育
职业培训
会计资格考试
远程教育
自考
司法考试
公务员考试
职业培训
职业培训
举报
举报原因(必选):
取消确定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