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编制地震应急预案?
根据国务院172号令《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第十一条规定:“根据地震灾害预测,可能发生破坏性地震地区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防震减灾工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同级有关部门以及有关单位,参照国家的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的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因此,各级政府在编制地震应急预案时,应遵循《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对地震应急工作有关的各种社会关系的行政法规,从实际出发,确定各项任务,区别轻重缓急,要求遵循“实用性、可行性、有效性、科学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的原则,使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在发生破坏性地震时,有序地做好应急与抢险救灾工作,最大限度地减轻地震灾
害造成的损失。 制定应急预案包括以下...全部
根据国务院172号令《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第十一条规定:“根据地震灾害预测,可能发生破坏性地震地区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防震减灾工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同级有关部门以及有关单位,参照国家的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的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因此,各级政府在编制地震应急预案时,应遵循《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对地震应急工作有关的各种社会关系的行政法规,从实际出发,确定各项任务,区别轻重缓急,要求遵循“实用性、可行性、有效性、科学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的原则,使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在发生破坏性地震时,有序地做好应急与抢险救灾工作,最大限度地减轻地震灾
害造成的损失。
制定应急预案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 建立应急工作机构,确定震前、震后地震应急工作基本原则及程序。建立以地震部门负责人为首的震前及震后机关应急工作组织、震后现场应急工作组织。
(2) 震情预测。
预测和圈划本地区5年、10年内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辖区次年的地震危险区和未来地震烈度分布。
(3) 灾情预测。当本地区被圈入重点监视防御区时,应调查大中型企业及次生灾害源分布和开展建筑物、构筑物震灾、生命线,工程震灾、重大工程设施震灾、次生灾害、经济损失及人员伤亡等震害预测。
(4) 当地震短期预报发布后,做出相适应的应急反应、临警报后的应急反应、震后应急反应和震后恢复重建规划及虚假地震书件的处置。
应急预案中应对组织指挥、震情监视、新闻宣传、部队救援、抢险救灾、医疗救护、物资调运、通信联络、治安保卫、灾民安置等十大系统的预案就震情应急处理和抢险救灾等方面的工作职责做出详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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