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宠物狗证如何办理?
办理条件
个人饲养犬只
①、养犬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②、有固定住所且独户居住;
③、已按规定对犬只进行免疫;
④、所养犬只是符合规定的有关犬只数量、品种、标准;
⑤、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单位因工作需要饲养犬只
①、有犬笼、犬舍和围墙等圈养设施;
②、有看管犬只的专门人员;
③、已按规定对犬只进行免疫;
④、所养犬只是符合规定的有关犬只数量、品种、标准;
⑤、有健全的养犬安全管理制度;
⑥、单位所在地在办公楼、居民小区以外。
注:宁波市禁止个人饲养烈性犬、大型犬。
如西藏獒犬、圣伯纳犬、大丹犬、大白熊犬、高加索...全部
办理条件
个人饲养犬只
①、养犬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②、有固定住所且独户居住;
③、已按规定对犬只进行免疫;
④、所养犬只是符合规定的有关犬只数量、品种、标准;
⑤、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单位因工作需要饲养犬只
①、有犬笼、犬舍和围墙等圈养设施;
②、有看管犬只的专门人员;
③、已按规定对犬只进行免疫;
④、所养犬只是符合规定的有关犬只数量、品种、标准;
⑤、有健全的养犬安全管理制度;
⑥、单位所在地在办公楼、居民小区以外。
注:宁波市禁止个人饲养烈性犬、大型犬。
如西藏獒犬、圣伯纳犬、大丹犬、大白熊犬、高加索山犬、伯恩山犬、罗威纳犬、阿富汗猎犬、德国牧羊犬、英国古代牧羊犬、寻血猎犬、爱尔兰雪达犬、拳师犬、牛头梗、英国斗牛犬以及成年犬体高超过40厘米的大型犬等,一律禁止个人饲养。
办理材料
个人饲养犬只的,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①、本市常住户口或者暂住本市的合法证明;
②、个人身份证明;
③、房产证明或者房屋租赁证明;
④、犬只的狂犬病免疫证明;
⑤、犬只照片两张。
单位饲养犬只的,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①、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
②、单位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③、养犬安全管理制度;
④、看管犬只的专门人员的身份证明;
⑤、单位饲养犬只的场所证明;
⑥、犬只的狂犬病免疫证明。
办理流程
①、本人提出申请(单位饲养由单位出具介绍信),到所在区(县)犬类管理办公室进行登记。
②、到指定的动物医院进行体检并注射狂犬疫苗,注射后领取《狗类免疫证》;
③、到办理地点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④、相关部门审核材料;
⑤、颁发证件。
注:养犬登记证有效期为一年,养犬人应当在养犬登记证有效期满前十个工作日内重新申请登记。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