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首页 文化/艺术 文学 诗歌

诗歌常识中使用对仗要遵循哪些原则?

诗歌常识中使用对仗要遵循哪些原则?

全部回答

2017-08-15

0 0
    一般说来,要求严格的对仗应该是同类字词相对。如形容词类对形容词类,颜色词类对颜色词类,动词类对动词类,副词类对副词类等。而名词类 相对,必须是同一小类相对,才算是工对。
  如天文类对天文类,人事类对人 事类等。如“柳条绿日君相忆,梨叶红时我始知。”(白居易《酬李十二》)其中“柳”对“梨”,“条”对“叶”,是植物类相对“绿”对“红”是颜色词类相 对;“日”对“时”是时令类相对;“君”对“我”是代名词类相对;“相”对 “始”是副词类相对;“忆”对“知”,是动词类相对,这就是工对的例子。
    放宽点,也可邻类字词相对,这种对仗称为邻对。如名词类中的天文类对地理类,器物类对衣饰类,等等。再放宽点,相对两句中的字词,有的相 对,有的不甚相对,这种对仗称为宽对。

类似问题换一批

热点推荐

热度TOP

相关推荐
加载中...

热点搜索 换一换

文化/艺术
诗歌
民俗传统
文学
历史话题
书画美术
地理
器乐/声乐
舞蹈
文学
诗歌
小说
散文
戏剧
诗歌
诗歌
举报
举报原因(必选):
取消确定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