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电子港澳通行证其他签注如何办
办理条件1。因治病、奔丧、诉讼、应试、处理产业、学术交流、短期培训、探望危重病人等特殊事由的人员。
2。持逗留签注在澳门就学或就业的拉萨户籍居民申请赴香港。
3。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暂时居住在拉萨)申请赴香港或者澳门。
4。16-60周岁居民(申请人未满16周岁或者已满60周岁,可以由委托人代为申请)。
注:首次申请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包括同时申请签注),必须由本人提交申请。
办理材料必备材料
1。《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须按要求填写完整)
2。 本人近期照片(尺寸48X33mm,正面,免冠,白底,彩照,白发或无发者为淡蓝色底)
3。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居民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全部
办理条件1。因治病、奔丧、诉讼、应试、处理产业、学术交流、短期培训、探望危重病人等特殊事由的人员。
2。持逗留签注在澳门就学或就业的拉萨户籍居民申请赴香港。
3。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暂时居住在拉萨)申请赴香港或者澳门。
4。16-60周岁居民(申请人未满16周岁或者已满60周岁,可以由委托人代为申请)。
注:首次申请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包括同时申请签注),必须由本人提交申请。
办理材料必备材料
1。《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须按要求填写完整)
2。
本人近期照片(尺寸48X33mm,正面,免冠,白底,彩照,白发或无发者为淡蓝色底)
3。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居民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未满16周岁无须提供)
4。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要求首页和本人页)
与申请事由对应的证明材料
1。
因治病、奔丧、诉讼等特殊事由申请赴香港或澳门:交验与申请事由相应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例如治病的,需携带医院证明、病例本等证明)。
2。在澳门就学的拉萨户籍居民:提交港澳通行证及逗留签注。(原件及复印件)
3。
在澳门就业的拉萨户籍居民:提交港澳通行证及逗留签注(原件及复印件),在澳门就业单位的赴香港证明。
办理流程1。提交申请
申请人可先在网上提前预约申请,或直接到现场提出申请,并按照规定填写《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准备好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
2。数码照相
申请人需要提交本人数码照片两张,可直接在现场进行拍照(亦可在公安局认可的拍照点拍照,需领取照片回执)。
3。采集指纹
申请人在工作人员的指引下进行指纹采集或者核验指纹(左右手大拇指),16周岁以下的申请人是否采集指纹根据其监护人的意见确定,采集后拿号等待办理。
4。受理申请
工作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并出具缴费单给申请人(如果申请人希望使用免登记自助通关,应同时签署《免登记使用港澳地区自助查验通道声明》)。
5。缴纳费用
申请人到指定窗口缴纳办证及签注所需的费用,制证费用100元,签注费用以签注类型而定,并领取回执单。
6。制作证件
受理申请后,由省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负责制作电子港澳通行证,并将制作好的证件送回接受申请的出入境管理机构。
7。发放证件
申请人在制证完成后,到办理的出入境管理机构领取证件;若选择快递形式收件的话,只需等候快递人员上门进行签收即可。
拉萨电子港澳通行证自助通关须知
办理时限及费用证件有效期
1。成人版电子证有效期延长为10年。
2。未成年及儿童版电子证有效期为5年。
办理时限
自申请材料齐全之日起15个工作日。
注:因对申请材料有疑问而进行调查的时间不计入工作日。
办理费用
首次申请的,办理往来港澳通行证每本100元。
拉萨市港澳通行证各类续签费用
注:以上收费标准不含邮政速递服务费(邮递上门取证:45元/证,邮递窗口取证:21。
5元/证)
办理地点 拉萨市市民服务中心
办公地址:拉萨市城关区林廓东路99号
咨询电话:0891-6956644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夏季:上午9:00-12:30下午15:30-18:00冬季:上午09:30-13:00下午15:3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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