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要求台湾、香港以及澳门地区在
答:可以。但要求台湾地区、香港地区及澳门地区优先权 存在一些特殊规定,申请人应当予以注意。
(1)要求台湾地区优先权。
台湾地区申请人在台湾地区专利主管机构第一次提出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之日起12个月内,或者第一次提出外观 设计专利申请之日起6个月内,又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就相同主 题提出专利申请的,可以要求享有台湾地区在先申请的优 先权。
优先权适用时间:在后申请应当在2011年11月22日或之 后提出,在先申请的申请日应当在2010年9月12日(含当日以后)。
PCT申请不能要求台湾地区优先权:以中国作为受理国提 出的PCT申请,或者进入国家阶段的PCT申请,均不得要求台 湾地区在...全部
答:可以。但要求台湾地区、香港地区及澳门地区优先权 存在一些特殊规定,申请人应当予以注意。
(1)要求台湾地区优先权。
台湾地区申请人在台湾地区专利主管机构第一次提出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之日起12个月内,或者第一次提出外观 设计专利申请之日起6个月内,又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就相同主 题提出专利申请的,可以要求享有台湾地区在先申请的优 先权。
优先权适用时间:在后申请应当在2011年11月22日或之 后提出,在先申请的申请日应当在2010年9月12日(含当日以后)。
PCT申请不能要求台湾地区优先权:以中国作为受理国提 出的PCT申请,或者进入国家阶段的PCT申请,均不得要求台 湾地区在先申请的优先权。
如果要求在台湾地区在先申请的优 先权的,该台湾地区优先权视为未要求。
申请人要求:要求台湾地区优先权的,其在先申请和在后 申请均应当有一个申请人是台湾地区或者大陆、香港地区、澳 门地区申请人。
台湾地区申请人是指,拥有台湾户籍的自然人 及在台湾地区注册的企业或其他组织,但不包括在台长期居留 但没有户籍的自然人和未在台注册的企业或其他组织的办事机 构。且要求台湾地区优先权的在后申请,如果有多个申请人, 第一署名申请人应当为台湾地区申请人或者大陆、香港地区、 澳门地区申请人。
其中包含台湾地区申请人的,第一署名申请 人应为台湾地区申请人。
其他要求:对台湾地区优先权的声明、在先申请副本、在 后申请提出的时间、主题、优先权要求费的审查,与外国优先 权的要求相同。
对台湾地区优先权的声明中原受理机构应填写为TW、中 国台湾、中国台湾地区、中国台湾省、台湾省或台湾地区。
如果不符合规定,审查员会要求申请人补正,期满未答复或补正 后仍不合格的,视为未要求优先权。
请求书、委托书中申请人的名称或地址不得包含伪称或其 他不允许的表述,申请文件中不得有与现行法律、法规、规章 相抵触的语句。
(2)要求香港、澳门地区优先权。
申请人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并要求中国香 港地区或中国澳门地区优先权的,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以中国香港、澳门地区的在先申请为基础的优先权请求, 按照外国优先权的审查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申请人应当在书面声明中写明在先申请的申请日和申请号, 并写明受理局为香港或澳门特别行政区知识产权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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