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省高考有什么要求吗我现在是在沈
不可以
1、教育部2006年关于高考考生报名的政策规定
教育部《关于做好200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06]2号)指出,要把“有效防范和治理‘高考移民’作为今年招生工作的重点治理内容”。
《200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对高考报名办法作出了明确规定:“申请报考高等学校的所有考生,须在其户口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以下简称省级招生委员会)指定的地点报名”。
2、关于教学厅[2005]13号文件的主要精神
为治理“高考移民”现象,2005年,教育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05...全部
不可以
1、教育部2006年关于高考考生报名的政策规定
教育部《关于做好200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06]2号)指出,要把“有效防范和治理‘高考移民’作为今年招生工作的重点治理内容”。
《200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对高考报名办法作出了明确规定:“申请报考高等学校的所有考生,须在其户口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以下简称省级招生委员会)指定的地点报名”。
2、关于教学厅[2005]13号文件的主要精神
为治理“高考移民”现象,2005年,教育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05]13号),其中主要内容有:
1. 要针对高考移民现象对本地教育公平和社会稳定带来的负面影响,商请有关部门从严掌握、审慎出台以“高考优惠”作条件发展本地经济和吸引人才的政策,以免给高考过多的承载和负担。
要进一步完善以考生户籍为主、与在本地区高中就读一定学习年限相结合的适合本地区实际的高考报名办法。
2. 各省级招生委员会要切实加强本地高考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工作。要根据本地实际,完善户籍学籍双认定、高中学籍电子注册、居民身份证核查、报名资格公示等各种行之有效的高考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办法。
3. 对于凭虚假材料报名、在不同省份重复报名或通过办理非正常户口迁移手续后报名的考生,一经查实,应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其考试或录取资格,已经入学的应取消其学籍。
4. 各地公安机关要严密户口迁移手续,并协助招生管理部门做好高考报名考生的身份审查工作。
要严格执行现行户口迁移政策,规范公民办理户口迁移程序,堵塞管理漏洞。
为明确“户籍学籍双认定”的准确含义,2005年市高招办曾专门请示过教育部学生司,教育部学生司答复是:该文件的主旨是要求各省市招生和公安部门须协商制定具体管理办法,在户籍要求的基础上增加对考生的学籍要求,严把高考报名资格关,进行“户籍学籍双认定”,坚决杜绝“高考移民”现象。
这对考生报名的户籍要求更加明确和严格了。
3、上海确实有所谓蓝印户口、持工作居住证可以在上海报考的规定,但一是只能报考上海市属高校,外地在上海招生及上海的中央部委属高校均不能报考,而且要求,其在上海必须至少就读3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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