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离婚可以委托别人办理吗?我朋
通常情况下,在普通的民事案件中,诉讼当事人委托了诉讼代理人后,当事人本人出不出庭参加诉讼并不影响案件的审理与判决,但因离婚案件涉及的是人的身份关系所以不同于其他民商事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62条的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同时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若干问题的意见》第93条规定:“离婚案件当事人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参加调解的,除本人不能表达意志以外,应当出具书面意见。因此,在离婚诉讼中,当事人在委托了诉讼代理人的情况下,仍应当出庭参与调解与庭审。...全部
通常情况下,在普通的民事案件中,诉讼当事人委托了诉讼代理人后,当事人本人出不出庭参加诉讼并不影响案件的审理与判决,但因离婚案件涉及的是人的身份关系所以不同于其他民商事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62条的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同时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若干问题的意见》第93条规定:“离婚案件当事人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参加调解的,除本人不能表达意志以外,应当出具书面意见。因此,在离婚诉讼中,当事人在委托了诉讼代理人的情况下,仍应当出庭参与调解与庭审。
如当事人确有特殊情况,如患有重病、因公紧急外出或出国等无法出庭的,当事人也应当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表明自己对离婚的态度。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离婚当事人,如精神病人等,在委托诉讼代理人后,仍应由其法定代理人出庭参与诉讼。
”的规定,我们可以得知通常情况下,离婚案件只委托律师而当事人不出庭是法律所禁止的行为,但在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交了书面意见后,也可以只有诉讼代理人出庭也是法律所准许的。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