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档案被丢失应怎么办?
你好:
1、你不能现在就“肯定是当时(10年了)单位没向县人事局领回来”,不管你想走行政算途径还是想通过诉讼来解决,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都不能随意说话:会给自己带来麻烦的。
2、你的单位如果没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你的档案单位不管是当时还是现在都无权“领回”。 你现在应先把事情弄清楚:到底档案现在在哪里、到底是哪里给弄丢的。如果你在单位没找到:可以去人事部门看看(你现在的单位是什么性质?企业、事业?是否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你都应搞明白),不过,如果真的在人事部门,你十年未理也不能用了。
3、“单位有什么责任?如果要解除劳动关系,单位要如何赔偿我?”:
(1)单位是否有责任、有什么责任要看...全部
你好:
1、你不能现在就“肯定是当时(10年了)单位没向县人事局领回来”,不管你想走行政算途径还是想通过诉讼来解决,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都不能随意说话:会给自己带来麻烦的。
2、你的单位如果没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你的档案单位不管是当时还是现在都无权“领回”。
你现在应先把事情弄清楚:到底档案现在在哪里、到底是哪里给弄丢的。如果你在单位没找到:可以去人事部门看看(你现在的单位是什么性质?企业、事业?是否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你都应搞明白),不过,如果真的在人事部门,你十年未理也不能用了。
3、“单位有什么责任?如果要解除劳动关系,单位要如何赔偿我?”:
(1)单位是否有责任、有什么责任要看单位是否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如果没有权限:单位就没有任何责任;如果有权限、却因管理不善而丢失:单位有责任,但所能给予单位的处罚也就是行政处分。
(2)至于赔偿,是要实际损失的,你能计算出丢失档案带给你的实际损失数额吗?很难的。
(3)建议你,先不要想什么责任的问题,先把自己的事理清再说:和单位交涉,让他们帮你重建一份档案。
4、重建档案有严格的程序:要有人事部门的同意,由人事部门和你单位主管人事工作的人员到你以前曾经学习、工作过的地方,一一查阅原始档案,由保管单位出具体要求证明、并加盖保存单位的公章证明与原件一致,再由人事部门盖章后,即可以作为你的个人档案使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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