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体检大家好,再过一个月就要体检拉
2006年度公务员体检工作正式展开
2006年中央国家机关录用公务员体检工作正式在我市组织实施,北京市体检中心做为国家人事部、卫生部指定的14家试点医院之一,同时负责对全市体检操作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解答及汇总,并针对《公务员体检操作手册》的应用情况进行修订、完善。 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直接涉及到招录机关和广大考生的切身利益,要求参检医务工作者和相关部门必须提高认识,高标准、高质量的完成本项工作。
一、我中心全程参与《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制定和《公务员体检操作手册》的编撰工作:
《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自2004年1月开始制订,由人事部、卫生部委托中华医学会,组织专家先后进行了十...全部
2006年度公务员体检工作正式展开
2006年中央国家机关录用公务员体检工作正式在我市组织实施,北京市体检中心做为国家人事部、卫生部指定的14家试点医院之一,同时负责对全市体检操作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解答及汇总,并针对《公务员体检操作手册》的应用情况进行修订、完善。
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直接涉及到招录机关和广大考生的切身利益,要求参检医务工作者和相关部门必须提高认识,高标准、高质量的完成本项工作。
一、我中心全程参与《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制定和《公务员体检操作手册》的编撰工作:
《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自2004年1月开始制订,由人事部、卫生部委托中华医学会,组织专家先后进行了十余次论证、两次网上征求意见,并报部务会、国务院批准,于2005年1月正式颁布,受到社会各界的高度评价,北京市体检中心派相关专家全程参与了《标准》的论证过程。
《标准》颁布后,在各地近一年的试行中也遇到了一些问题,主要原因是《标准》条文制订比较原则化,在实际操作中医师容易产生不同理解和争论。
故由卫生部委托北京市体检中心组织有关专家编写《公务员体检操作手册》,并且全程参与了标准的论证过程,吸收了多位专家的精华观点,2005年2月-2005年9月间,完成了近10万字的《公务员体检操作手册》编撰工作。
人事部、卫生部组织23位各科专家对手册内容详细分析,反复论证,提出大量修改建议,基本达成一致意见,认为《手册》基本能够满足体检工作需要,准备向全国推广。为此,人事部、卫生部决定2006年的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在本市14家指定医院进行试点,通过试点达到三个目的:第一,完成任务;第二,积累经验;第三,对《手册》进行修订、完善,为下阶段向全国推广发行打好基础,这也是本次试点的核心目的。
二、公务员体检的医院要求:
1。 指定试点医院:非指定医院为考生作出的体检结论无效 。
2。 体检场所及科室独立,设置合理,标示清楚
3。 体检设备设施、参检医务人员资质符合要求
4。
按规定检查项目进行,不得随意增减项目
5。 对参检人员进行培训,掌握操作规程、体检标准、检查内容 ,考核合格者上岗。
6。 负责作出考生是否合格的最终体检结论,为招录机关录取考生提供明确的参考意见,做到合格有理,淘汰有据。
三、对医务人员要求:
1。 正确掌握体检操作规程、体检标准和检查内容
2。 体检时要核对照片,防止冒名顶替;
3。 如实记录检查结果,不得随意涂改及漏检漏项
4。 单科淘汰必须经过主检医生审定并签字 ;
5。
主检医生须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负责综合判定各科检查结果,必要时提出复查或进一步检查建议,并作出最终体检结论;
6。 严禁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循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该单位体检资格
四、体检结论及建议:
由主检医师做出最终体检结论,签名后加盖医院公章,体检结论应尽可能的为招录机关提供明确参考意见。
体检结论主要分为三种情况:
1。体检合格:表示考生的身体状况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对职位的要求。
2。体检不合格:表示考生患有某种疾病,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中的某一或某些条款,不合格。
3。暂时不作结论:主要指需要复检或进一步检查,待明确诊断后才能作出是否合格的结论。
五、北京市体检中心公务员体检项目及价格公示:
临床物理检查:计23。00元
1、一般健康检查:10。00元,含
1)一般检查:身高、体重、血压。
2)内科检查:病史搜集、心、肺、肝、脾、神经系统等检查。
3)外科检查:病史搜集、甲状腺、乳腺、浅表淋巴结、皮肤、脊柱及四肢关节、头颅、
男性外生殖器检查。
4)眼科检查:眼睑、结膜、泪器、眼肌、角膜、巩膜、瞳孔等。
5)耳鼻喉科检查:耳语试验、耳(外耳、鼓膜)、鼻(外鼻、鼻腔)、咽部、喉部等。
6)口腔科检查:唇腭舌、腮腺、口腔粘膜等。
2、其他物理检查费用:
1)肛诊:5。00元
2)视功能检查:1。
50元,视力、色觉
3)小瞳孔眼底:1。50元
4)间接喉镜:2。00
5)颞下颌关节检查:3。00
妇科:5。00元
1。病史搜集:含月经史
2。内诊:已婚检查,外阴、阴道、宫颈、宫体、附件、分泌物性状
3。
肛诊:未婚检查,外阴、宫体、附件
心电图检查:电脑多导联心电图,20。00元
腹部B超:黑白B超,含肝、胆、胰、脾、双肾,30。00元
胸部X线检查:胸正位片,43。90元
含:拍片费(14×17)16。
00,T颗粒感绿片2。00,自动洗片2。00,滤线器加收6。00,胶片费17。93(购入价16。30加10%)
检验项目:计131。00元
1。血常规:五分类,20。00元
2。尿常规及尿沉渣(离心镜检):8。
00元
3。血生化:
3。1血糖(GLU):4。00元
3。2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4。00元
3。3天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4。00元
3。4尿素氮(BUN):5。00元
3。5肌酐(CR):6。
00元
4。血免疫:
4。1梅毒血清特异性抗体测定(TPHA):40。00元(进口试剂)
4。2艾滋病毒抗体检测(抗HIV):40。00元(进口试剂,ELISA法)
静脉采血:1。00元
相关一次性用品:
1。
采血器:进口一套(含针头、3个空管、添加剂),7。00元
2。鼻镜:1。80元
3。窥器:1。70元
合计收费:男257。7元,女262。7元(未婚),女264。4元(已婚)
注:1。以上项目收费按北京市物价局、北京市卫生局收费标准计算。
2。以上项目为常规检查,如需进一步检查确定诊断的,其费用另收。
3。如检验方法、试剂、一次性耗材成本等有调整,按实际发生情况收费。
六、有关复检的规定和程序
体检报告反馈给用人单位后,如用人单位或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义,可以提出复检,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提出,并由考录主管部门根据体检组意见决定是否允许复检。
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七、其他工作要求:
1。体检必须按规定项目进行,不得随意增减。需进一步检查确诊者,经主检医生同意后,可根据诊断需要,适当增加其他检查项目。
2。
妊娠者不做X线和妇科检查,但应在体检表中注明原由,待妊娠结束后补做上述检查方可完成体检结论。注意做好解释工作,有问题让考生咨询人事部门。
3。体检注意事项必须事先告知考生。
4。标示清楚,措施到位,为考生提供人性化服务,并注意对考生体检结果负责保密。
这个是北京体检中心的链接,如果按照这个要求严格执行,应该是对你有利的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