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机构、统计人员是如何设置的?
国务院设立国家统计局,负责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国统计工作。各级人民政府、各部门和企业事业组织,根据统计任务的需要,设置统计机构、统计人员。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设立独立的统计机构,乡、镇人民政府设置专职或者兼职的统计员,负责组织领导和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统计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和乡、镇统计员的管理体制由国务院具体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的人员编制由国家统一规定。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各部门,根据统计任务的需要设立统计机构,或者在有关机构中设置统计人员,并指定统计负责人。 这些统计机构和统计负责人在统计业务上并受国家统计局或者同级地方人民政府统计机构的指导。企...全部
国务院设立国家统计局,负责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国统计工作。各级人民政府、各部门和企业事业组织,根据统计任务的需要,设置统计机构、统计人员。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设立独立的统计机构,乡、镇人民政府设置专职或者兼职的统计员,负责组织领导和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统计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和乡、镇统计员的管理体制由国务院具体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的人员编制由国家统一规定。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各部门,根据统计任务的需要设立统计机构,或者在有关机构中设置统计人员,并指定统计负责人。
这些统计机构和统计负责人在统计业务上并受国家统计局或者同级地方人民政府统计机构的指导。企业事业组织根据统计任务的需要设立统计机构,或者在有关机构中设置统计人员,并指定统计负责人。企业事业组织执行国家统计调查或者地方统计调查任务,接受地方人民政府统计机构的指导。
企业事业组织应当设置原始统计记录、统计台账,建立健全统计资料的审核、交接和档案等管理制度。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