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河南大学研究生获得国家励志奖学
按河南大学经济学院推免研究生加分细则可加1分
一、各类获奖、参加各类活动加分:(总分不超过10分)
1。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包括挑战杯等):以经济学院名誉组队、参加的获奖学生,省银奖1。 5分、铜奖1。25分;参加其他学校、学院团队的学生,国家特等奖3分,金奖2。75分,银奖2。5分,铜奖2分,省特等奖2分,金奖1。75分。
2。英语竞赛、比赛类(总分不超过3分):
(1)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特等奖2分、一等奖1。 75分、二等奖1。5分、三等奖1。25分、 优秀奖1分。
(2)河南大学英语演讲比赛:特等奖1分、一二等奖0。75分、三等奖0。5分。
(3)英语六级证书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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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河南大学经济学院推免研究生加分细则可加1分
一、各类获奖、参加各类活动加分:(总分不超过10分)
1。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包括挑战杯等):以经济学院名誉组队、参加的获奖学生,省银奖1。
5分、铜奖1。25分;参加其他学校、学院团队的学生,国家特等奖3分,金奖2。75分,银奖2。5分,铜奖2分,省特等奖2分,金奖1。75分。
2。英语竞赛、比赛类(总分不超过3分):
(1)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特等奖2分、一等奖1。
75分、二等奖1。5分、三等奖1。25分、 优秀奖1分。
(2)河南大学英语演讲比赛:特等奖1分、一二等奖0。75分、三等奖0。5分。
(3)英语六级证书1分。
3。奖学金:国家奖学金3分、肯同3分、合众2分、国家励志奖学金1分、校奖学金(包括道兴、冰熊、王明岐、蓝天、种子、正商奖学金)1分。
4。各类荣誉(同年度按就高原则,不重复加分):国家级荣誉加3分;省优秀学生干部、省三好、省优秀学生、省暑期社会实践先进个人 2分,河南大学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团干、优秀实习生、优秀党员、暑期社会实践先进个人1分。
经济学院优秀团学干部、优秀通讯员、学风建设先进个人、学习标兵0。5分。
党委宣传部、学生处、教务处、科研处、校团委、校公体、经济学院所举办的比赛、征文类活动获奖证书0。5分;年级比赛有证书0。
25分。
5。计算机二、三级等级证书1分。
二、科研加分:(总分不超过5分)
1。科研项目:“国家大学生科技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主持人加2分,参与人加1分;省级项目1分(名列项目组前三位);已结项的校级创新项目组长1分,未结项的校级创新项目和院级创新项目组长0。
5分。
2。论文(加分不超过3分):一般CN文章1篇0。5分(报纸文章:省级报刊理论版文章字数在3000字以上1篇0。5分,《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等国家级报刊理论版文章1篇2。5分。(省级以下报纸文章不加分。
),C类刊物2。5分(文科限第一作者、理科限前两名)。
3。科研奖:省级奖1分,校级奖0。5分。
4。参加科研活动:论文被高校组织且面向全国或国际经济学(或管理学)界征文的学术会议接受并由本人主讲的,加1分;论文被河南大学经济学院双周学术论坛接受,由本人主讲,并且能顺利通过论坛的提问环节,加1分。
三、科技创新
根据《河南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校发【2006】318号)文件精神,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有突出培养潜质的学生,可按科技创新类推荐,可不受综合排名限制。
1、“昆山杯”全国大学生就业创业大赛优秀奖以上获得者;
2、“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省金奖以上获得者;
3、参加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上海财经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复旦大学、南开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南京大学、厦门大学、中央财经大学、浙江大学组织的接收免试研究生的夏令营活动,并取得免试研究生接收函的学生,经学院专家组面试审核通过者;
4、在国家B类以上核心期刊发表论文者;或者论文被以下学术会议接受并由本人主讲者——国家级和国际级经济学(或管理学)学术机构组织的年会或专题研讨会、B类以上经济学学术期刊组织的学术会议。
以上项目获得者须是以河南大学经济学院名义组织参加的人员。
注:学院对未尽事宜有解释权。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