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员和仲裁委员会综合调解部调解
以一个新手的身份,我在哪里可能得到更多的锻炼?希望有相关经历者给些指引。
:应该说,两者各有千秋。公证员过去是事业单位,自从我国公证制度改革后,其身份不在属于事业单位,有点类似于律师现状。 业务上都是归司法局管理,都是根据专门法律成立,都说不清属于哪类法人。我觉得,公证员不太可能几年后就被取消。相反,其前景还是不错的。
在说说仲裁委。据我了解,仲裁委主要是对经济案件进行仲裁,但名称上不叫经济案件仲裁委,而是某某仲裁委员会,例如北京仲裁委员会(注意:没有“市”)。 它没有隶属关系,按《仲裁法》规定,它必须在设区的市建立。省与国家没有仲裁委。目前大都是各地市政府的法制部门联系他们。除仲裁委...全部
以一个新手的身份,我在哪里可能得到更多的锻炼?希望有相关经历者给些指引。
:应该说,两者各有千秋。公证员过去是事业单位,自从我国公证制度改革后,其身份不在属于事业单位,有点类似于律师现状。
业务上都是归司法局管理,都是根据专门法律成立,都说不清属于哪类法人。我觉得,公证员不太可能几年后就被取消。相反,其前景还是不错的。
在说说仲裁委。据我了解,仲裁委主要是对经济案件进行仲裁,但名称上不叫经济案件仲裁委,而是某某仲裁委员会,例如北京仲裁委员会(注意:没有“市”)。
它没有隶属关系,按《仲裁法》规定,它必须在设区的市建立。省与国家没有仲裁委。目前大都是各地市政府的法制部门联系他们。除仲裁委主任、秘书长,其它人员大都是聘用制。虽是聘用制,但工作相对稳定,也比较体面。
至于您说的仲裁委员会综合调解部调解员,我倒是真没听说。按照《仲裁法》规定,案件审理工作由仲裁员担任,调解工作自然也是由仲裁员在审理过程中进行。因为仲裁庭的调解书具有法律效力,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调解协议,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所以,仲裁委单独设立调解部没有法律依据,您可以再作进一步的了解。我市的仲裁委在秘书处下面设立了三个审理部,一个综合部,仲裁委工作人员主要工作是担任办案秘书,具体工作是联系仲裁员、组织仲裁庭开庭、核对仲裁的法律文书等,有点类似法院的书记员。
比较而言,我倾向到仲裁委工作。因为这里更能锻炼人。每一个案件都有所不同,就像法院的民事案件。将来,如果您再能通过公务员考试进入法院系统,这一段经历肯定对您大有裨益。
以上意见供参考。如果愿意深入讨论,可发邮件到我的邮箱。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