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说今年下半年要给公务员涨工资,
2006年1月1号实行新公务员法。
为了减小公务员地区、部门之间的收入差距,减少隐形收入对实际收入造成的差别,近两年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地方搞透明收入政策。
在京、沪的“阳光工资”被称为3581工程,即科级、处级、局级和部级人员的月收入分别达到3000元、5000元、8000元和1万元。 北京市委办公厅、市府办公厅去年联合下发了《关于清理整顿机关津贴、补贴、奖金,规范公务员收入的通知》,行政级别和工龄资历等成了核定工资标准的最重要依据。
此通知的核心精神是统一全市所有公务人员的收入标准,增加一些“清水衙门”如团委、信访局等机关工作人员的工资;取消那些“富得流油”的部门如税务...全部
2006年1月1号实行新公务员法。
为了减小公务员地区、部门之间的收入差距,减少隐形收入对实际收入造成的差别,近两年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地方搞透明收入政策。
在京、沪的“阳光工资”被称为3581工程,即科级、处级、局级和部级人员的月收入分别达到3000元、5000元、8000元和1万元。
北京市委办公厅、市府办公厅去年联合下发了《关于清理整顿机关津贴、补贴、奖金,规范公务员收入的通知》,行政级别和工龄资历等成了核定工资标准的最重要依据。
此通知的核心精神是统一全市所有公务人员的收入标准,增加一些“清水衙门”如团委、信访局等机关工作人员的工资;取消那些“富得流油”的部门如税务、工商、法院等单位自行设置的各类奖金、补贴。
但这个政策在实际操作中造成一种后果,即横观是“劫富济贫”(各部门之间),纵观是“劫贫济富”(本单位内部)。同单位级别、职务不同,收入差距拉得很大,而最终能否将所有收入“阳光化”,杜绝灰色收入,仍是一个未知数。
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研究员戴园晨和中国人民大学行政管理学研究所所长毛寿龙,在一次关于“阳光工资”的媒体对话中均认为,“阳光工资”是变相给公务员涨工资,不仅将隐形收入合法地阳光化了,还不能杜绝非阳光部分的继续攫取。
一些基层公务员认为,3581使内部的差距明显拉大,形成内部某种不和的气氛。李丽对阳光工资深表不满,此政策在北京实行后,她的收入减少了一点,处级以上干部的收入则上升了很多。而实际上,她从事的工作并没有变化。
从另一个角度看,“阳光工资”实际形成了给公务员整体加薪的结果,使公务员与别的行业收入差距继续拉大,因而社会各界对此颇有怨言。在就业压力下,作为政务管理者的公务员自己给全体公务员加薪必然激发社会矛盾,加大社会阶层之间不公平的裂痕。
毛寿龙认为,此工程扩大了公务员与其他人的收入差距。让公务员高高在上,既有权力,又有地位,还有职务消费,把过去的非法所得也变成合法所得。
目前,公务员的福利待遇有扩大化的趋势,如带薪读书,学费政府买单,到民营企业工作可以“带薪三年”,出国培训等。
中央、国家公务员增加了通讯补助等。广州人事局表示,公务员读书进修,政府可资助30%—50%的学费。
而最近公务员讨论的新词是“职务消费”,意即职务涉及范围的消费,如车子、办公用品、交际应酬、培训等的支出都以补助形式发放到个人,公车改革后增加几百到几千元的车补即是其中之一。
据悉,2006年,公务员法正式生效,公务员又将迎来一次涨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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