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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户口迁出,迁往佛山?

集体户口迁出,迁往佛山,佛山要求提供户口本首页原件,或户籍证明,或户口本首页复印件加盖当地派出所公章。我在办理的过程中越秀区公安分局第二综合办证厅明确告诉我,户籍证明有文件下来不能开,复印件不能加盖派出所公章,而南方人才市场不会给我提供首页原件。把信息反馈到佛山,佛山这边坚持他们的政策。集体户口既不允许结婚也不允许生小孩,我现在是进退两难。恳请有关部门能给我有效可行的建议。谢谢!

全部回答

2016-05-18

46 0
身份证、户口薄就是公民户籍的证明。我局户口咨询电话83341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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