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知道深圳技术技能调工迁户的具体
市外员工招调
设定行政审批的法律依据 《深圳市人民政府印发深圳市关于加强和完善人口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及五个配套文件的通知》(深府[2005]125号)
行政审批数量及方式 有数量限制。 符合条件的予以核准或审批。
行政审批条件 (一)申请人已在市劳动保障部门或区劳动部门立户;
(二)申请人所申报的拟招调员工应当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
(三)申请人所申报的拟招调员工无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记录
(四)符合市劳动保障部门当年度制定的招调工实施办法和年度职业(工种)目录的规定。
(五)申请人所申报的拟招调员工属技术技能招调入户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全部
市外员工招调
设定行政审批的法律依据 《深圳市人民政府印发深圳市关于加强和完善人口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及五个配套文件的通知》(深府[2005]125号)
行政审批数量及方式 有数量限制。
符合条件的予以核准或审批。
行政审批条件 (一)申请人已在市劳动保障部门或区劳动部门立户;
(二)申请人所申报的拟招调员工应当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
(三)申请人所申报的拟招调员工无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记录
(四)符合市劳动保障部门当年度制定的招调工实施办法和年度职业(工种)目录的规定。
(五)申请人所申报的拟招调员工属技术技能招调入户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获得学士学位以上、参加深圳社会养老保险满2年以上人员;
2、具有工程技术类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参加深圳社会养老保险满2年以上人员;
3、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
4、具有深圳市高级技师职业资格人员;
5、具有深圳市技师职业资格人员;
6、具有深圳市高级职业资格、参加深圳社会养老保险满3年以上人员;
7、获得深圳市、广东省或国家部级以上科技进步奖的项目主持人;
8、在国家级一、二类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奖,或在广东省、深圳市劳动保障部门与有关行业联合举办的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奖人员、受深圳市委市政府表彰的文明市民、优秀保安员及先进工作(生产)者;
9、具有发明专利,获国家专利证书,且作为知识产权入股本市企业的人员;
10、在符合深圳市产业发展要求的优势传统产业领域工作,具有深圳市中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在深圳缴纳2年以上社会保险的人员。
前款第2、3、4、5、6、7、8、9、10项人员均需具有高中以上学历。
上述各类人员属于招工迁户的,其年龄在35周岁以下;属于调工迁户的,第1、2、5项人员,其年龄在45周岁以下;第3、7项人员,其年龄在50周岁以下;第4项人员,其年龄在48周岁以下;第6、8项人员,其年龄在40周岁以下;第9、10项人员,其年龄在35周岁以下。
符合上述规定条件的各类人员,凡连续在深工作,并按规定缴纳深圳市社会养老保险费者,办理迁户手续时,其年龄界线可按进入深圳工作并参加深圳市社会养老保险时的实际年龄计算,但其在满法定退休年龄时,必须达到深圳市社会养老保险政策规定的按月领取养老金的缴费年限。
如属超龄调入人员,按规定由调入单位依照超龄年限补交超龄养老保险费。
(六)申请人所申报的拟招调员工属投资纳税招调入户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深圳市依法登记注册,且在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缴纳的税额累计在3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法人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2、在深圳市依法登记注册的个人独资企业主、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股东、合伙企业出资(合伙)人,在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以其投资份额占该企业实收资本的比例而分摊企业已缴纳的税额累计在60万元人民币以上;
3、在深圳就业的个人,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依法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累计在24万元以上;
4、在深圳市依法登记注册的个体工商户,在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缴纳的税额累计在30万元以上;
上述企业法定代表(负责)人,个人独资企业主、自然人股东、合伙企业出资(合伙)人,纳税人,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均需具有高中以上学历,且连续3年在同一单位,一直具备与申请事由相适应的身份资格。
属于招工入户的,其年龄在35周岁以下;属于调工入户的,其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纳税额超过以上规定纳税额一倍以上的投资者,年龄可放宽至55周岁。
法律依据:《深圳市户籍迁入若干规定(试行)》第五条、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一条、第十六条、当年度市劳动保障部门制定的招调员工实施办法和年度职业(工种)目录及《印发关于调入我市的员工缴纳超龄养老保险费问题的规定的通知》(深府[2003]56号)。
申请材料 (一)核准类招工
1、未婚
(1)《深圳市招工审查表》(原件);
(2)《深圳市招工登记表》(原件);
(3)《拟招调员工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原件);
(4)学历证书(验原件,留复印件),中专以上需提供学籍档案(原件),大专以上需提供验证证明(原件);
(5)户口本(验原件,留复印件);
(6)身份证(验原件,留复印件);
(7)失业人员证或户籍地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失业证明(验原件,留复印件);
(8)具有职业资格或专业技术资格的,还需提供职业资格证书(验原件,留复印件)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验原件,留复印件);
(9)获得深圳市、广东省或国家部级以上科技进步奖的项目主持人员、在国家级一、二类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奖,或在广东省、深圳市劳动保障部门与有关行业联合举办的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奖人员、受深圳市委市政府表彰的文明市民、优秀保安员及先进工作(生产)者、具有获国家专利证书的发明专利且作为知识产权入股本市企业的人员需提供有关证明材料(验原件,留复印件);
(10)投资纳税招调入户人员还需提供:工商营业执照(验原件,留复印件)、最近三年的工商营业信息单(原件)、国税、地税部门开具的最近三年纳税证明(原件);
(11)在深缴纳社会保险的清单(原件)及劳务暂住证或在深就业手续(验原件,留复印件)。
2、已婚
(1)《深圳市招工审查表》(原件);
(2)《深圳市招工登记表》(原件);
(3)《拟招调员工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原件);
(4)夫妻双方的学历证书(验原件,留复印件),中专以上需提供申请人学籍档案(原件),大专以上需提供验证证明(原件);
(5)夫妻双方以及子女户口本(验原件,留复印件);
(6)夫妻双方的身份证(验原件,留复印件);
(7)结婚证(验原件,留复印件);
(8)计划生育证明(属只生育一子女的,提供《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验原件,留复印件);只收养一个子女未生育的,必须提供《收养证》(验原件,留复印件); 有二个子女,属双方均是再婚,再婚前各生育一个子女,现组合家庭未再生育的,必须提供双方离婚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书(验原件,留复印件);属丧偶的,必须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丧偶证明材料和《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验原件,留复印件);其他有二个子女的,必须由拟招调单位所在区计生局出具审核证明(原件);40周岁以下(含40周岁)的已婚拟招调女性必须提供深圳市、区计生中心的妇检证明(原件));
(9)失业人员证或户籍地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失业证明(验原件,留复印件);
(10)具有职业资格或专业技术资格的,还需提供职业资格证书(验原件,留复印件)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验原件,留复印件);
(11)获得深圳市、广东省或国家部级以上科技进步奖的项目主持人员、在国家级一、二类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奖,或在广东省、深圳市劳动保障部门与有关行业联合举办的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奖人员、受深圳市委市政府表彰的文明市民、优秀保安员及先进工作(生产)者、具有获国家专利证书的发明专利且作为知识产权入股本市企业的人员需提供有关证明材料(验原件,留复印件);
(12)投资纳税迁户人员还需提供:工商营业执照(验原件,留复印件)、最近三年的工商营业信息单(原件)、国税、地税部门开具的最近三年纳税证明(原件);
(13)16-18岁的随迁子女,需提供在校中学生证明(原件);
(14)在深缴纳社会保险的清单(原件)及劳务暂住证或在深就业手续(验原件,留复印件)。
3、离异
(1)《深圳市招工审查表》(原件);
(2)《深圳市招工登记表》(原件);
(3)《拟招调员工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原件);
(4)学历证书(验原件,留复印件),中专以上需提供学籍档案(原件),大专以上需提供验证证明(原件);
(5)拟招调员工及子女户口本(验原件,留复印件);
(6)身份证(验原件,留复印件);
(7)离婚证以及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调解)书(验原件,留复印件);
(8)计划生育证明(属只生育一子女的,提供《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验原件,留复印件);只收养一个子女未生育的,必须提供《收养证》(验原件,留复印件);有二个子女的,必须由拟招调单位所在区计生局出具审核证明(原件));
(9)失业人员证或户籍地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失业证明(验原件,留复印件);
(10)具有职业资格或专业技术资格的,还需提供职业资格证书(验原件,留复印件)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验原件,留复印件);
(11)获得深圳市、广东省或国家部级以上科技进步奖的项目主持人员、在国家级一、二类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奖,或在广东省、深圳市劳动保障部门与有关行业联合举办的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奖人员、受深圳市委市政府表彰的文明市民、优秀保安员及先进工作(生产)者、具有获国家专利证书的发明专利且作为知识产权入股本市企业的人员需提供有关证明材料(验原件,留复印件);
(12)投资纳税迁户人员还需提供:工商营业执照(验原件,留复印件)、最近三年的工商营业信息单(原件)、国税、地税部门开具的最近三年纳税证明(原件);
(13)16-18岁的随迁子女,需提供在校中学生证明(原件);
(14)在深缴纳社会保险的清单(原件)及劳务暂住证或在深就业手续(验原件,留复印件)。
4、再婚
(1)《深圳市招工审查表》(原件);
(2)《深圳市招工登记表》(原件);
(3)《拟招调员工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原件);
(4)夫妻双方的学历证书(验原件,留复印件),中专以上需提供申请人学籍档案(原件),大专以上需提供验证证明(原件);
(5)夫妻双方以及子女户口本(验原件,留复印件);
(6)夫妻双方的身份证(验原件,留复印件);
(7)结婚证(验原件,留复印件);
(8)计划生育证明(属只生育一子女的,提供《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验原件,留复印件);只收养一个子女未生育的,必须提供《收养证》(验原件,留复印件); 有二个子女,属双方均是再婚,再婚前各生育一个子女,现组合家庭未再生育的,必须提供双方离婚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书(验原件,留复印件);其他有二个子女的,必须由拟招调单位所在区计生局出具审核证明(原件);40周岁以下(含40周岁)的已婚拟招调女性必须提供深圳市、区计生中心的妇检证明(原件));
(9)失业人员证或户籍地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失业证明(验原件,留复印件);
(10)具有职业资格或专业技术资格的,还需提供职业资格证书(验原件,留复印件)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验原件,留复印件);
(11)获得深圳市、广东省或国家部级以上科技进步奖的项目主持人员、在国家级一、二类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奖,或在广东省、深圳市劳动保障部门与有关行业联合举办的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奖人员、受深圳市委市政府表彰的文明市民、优秀保安员及先进工作(生产)者、具有获国家专利证书的发明专利且作为知识产权入股本市企业的人员需提供有关证明材料(验原件,留复印件);
(12)投资纳税迁户人员还需提供:工商营业执照(验原件,留复印件)、最近三年的工商营业信息单(原件)、国税、地税部门开具的最近三年纳税证明(原件);
(13)16-18岁的随迁子女,需提供在校中学生证明(原件);
(14)在深缴纳社会保险的清单(原件)及劳务暂住证或在深就业手续(验原件,留复印件)。
5、丧偶
(1)《深圳市招工审查表》(原件);
(2)《深圳市招工登记表》(原件);
(3)《拟招调员工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原件);
(4)学历证书(验原件,留复印件),中专以上需提供学籍档案(原件),大专以上需提供验证证明(原件);
(5)拟招调员工及子女户口本(验原件,留复印件);
(6)身份证(验原件,留复印件);
(7)公安部门出具的丧偶相关证明材料(验原件,留复印件);
(8)计划生育证明(属只生育一子女的,提供《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验原件,留复印件);只收养一个子女未生育的,必须提供《收养证》(验原件,留复印件);有二个子女的,必须由拟招调单位所在区计生局出具审核证明(原件));
(9)失业人员证或户籍地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失业证明(验原件,留复印件);
(10)具有职业资格或专业技术资格的,还需提供职业资格证书(验原件,留复印件)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验原件,留复印件);
(11)获得深圳市、广东省或国家部级以上科技进步奖的项目主持人员、在国家级一、二类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奖,或在广东省、深圳市劳动保障部门与有关行业联合举办的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奖人员、受深圳市委市政府表彰的文明市民、优秀保安员及先进工作(生产)者、具有获国家专利证书的发明专利且作为知识产权入股本市企业的人员需提供有关证明材料(验原件,留复印件);
(12)投资纳税迁户人员还需提供:工商营业执照(验原件,留复印件)、最近三年的工商营业信息单(原件)、国税、地税部门开具的最近三年纳税证明(原件);
(13)16-18岁的随迁子女,需提供在校中学生证明(原件);
(14)在深缴纳社会保险的清单(原件)及劳务暂住证或在深就业手续(验原件,留复印件)。
(二)核准类调工
1、未婚
(1)《深圳市调工审查表》(原件);
(2)《深圳市调工登记表》(原件);
(3)《拟招调员工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原件);
(4)学历证书(验原件,留复印件),中专以上需提供学籍档案(原件),大专以上需提供验证证明(原件);
(5)户口本(验原件,留复印件);
(6)身份证(验原件,留复印件);
(7)工作档案及在户籍地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原件);
(8)具有职业资格或专业技术资格的,还需提供职业资格证书(验原件,留复印件)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验原件,留复印件);
(9)获得深圳市、广东省或国家部级以上科技进步奖的项目主持人员、在国家级一、二类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奖,或在广东省、深圳市劳动保障部门与有关行业联合举办的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奖人员、受深圳市委市政府表彰的文明市民、优秀保安员及先进工作(生产)者、具有获国家专利证书的发明专利且作为知识产权入股本市企业的人员需提供有关证明材料(验原件,留复印件);
(10)投资纳税迁户人员还需提供:工商营业执照(验原件,留复印件)、最近三年的工商营业信息单(原件)、国税、地税部门开具的最近三年纳税证明(原件);
(11)在深缴纳社会保险的清单(原件)及劳务暂住证或在深就业手续(验原件,留复印件)。
2、已婚
(1)《深圳市调工审查表》(原件);
(2)《深圳市调工登记表》(原件);
(3)《拟招调员工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原件);
(4)夫妻双方的学历证书(验原件,留复印件),中专以上需提供申请人学籍档案(原件),大专以上需提供验证证明(原件);
(5)夫妻双方以及子女户口本(验原件,留复印件);
(6)夫妻双方的身份证(验原件,留复印件);
(7)结婚证(验原件,留复印件);
(8)计划生育证明(属只生育一子女的,提供《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验原件,留复印件);只收养一个子女未生育的,必须提供《收养证》(验原件,留复印件); 有二个子女,属双方均是再婚,再婚前各生育一个子女,现组合家庭未再生育的,必须提供双方离婚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书(验原件,留复印件);属丧偶的,必须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丧偶证明材料和《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验原件,留复印件);其他有二个子女的,必须由拟招调单位所在区计生局出具审核证明(原件);40周岁以下(含40周岁)的已婚拟招调女性必须提供深圳市、区计生中心的妇检证明(原件));
(9)工作档案及在户籍地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原件);
(10)具有职业资格或专业技术资格的,还需提供职业资格证书(验原件,留复印件)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验原件,留复印件);
(11)获得深圳市、广东省或国家部级以上科技进步奖的项目主持人员、在国家级一、二类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奖,或在广东省、深圳市劳动保障部门与有关行业联合举办的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奖人员、受深圳市委市政府表彰的文明市民、优秀保安员及先进工作(生产)者、具有获国家专利证书的发明专利且作为知识产权入股本市企业的人员需提供有关证明材料(验原件,留复印件);
(12)投资纳税迁户人员还需提供:工商营业执照(验原件,留复印件)、最近三年的工商营业信息单(原件)、国税、地税部门开具的最近三年纳税证明(原件);
(13)16-18岁的随迁子女,需提供在校中学生证明(原件);
(14)在深缴纳社会保险的清单(原件)及劳务暂住证或在深就业手续(验原件,留复印件)。
3、离异
(1)《深圳市调工审查表》(原件);
(2)《深圳市调工登记表》(原件);
(3)《拟招调员工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原件);
(4)学历证书(验原件,留复印件),中专以上需提供学籍档案(原件),大专以上需提供验证证明(原件);
(5)拟招调员工及子女户口本(验原件,留复印件);
(6)身份证(验原件,留复印件);
(7)离婚证以及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调解)书(验原件,留复印件);
(8)计划生育证明(属只生育一子女的,提供《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验原件,留复印件);只收养一个子女未生育的,必须提供《收养证》(验原件,留复印件);有二个子女的,必须由拟招调单位所在区计生局出具审核证明(原件));
(9)工作档案及在户籍地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原件);
(10)具有职业资格或专业技术资格的,还需提供职业资格证书(验原件,留复印件)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验原件,留复印件);
(11)获得深圳市、广东省或国家部级以上科技进步奖的项目主持人员、在国家级一、二类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奖,或在广东省、深圳市劳动保障部门与有关行业联合举办的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奖人员、受深圳市委市政府表彰的文明市民、优秀保安员及先进工作(生产)者、具有获国家专利证书的发明专利且作为知识产权入股本市企业的人员需提供有关证明材料(验原件,留复印件);
(12)投资纳税迁户人员还需提供:工商营业执照(验原件,留复印件)、最近三年的工商营业信息单(原件)、国税、地税部门开具的最近三年纳税证明(原件);
(13)16-18岁的随迁子女,需提供在校中学生证明(原件);
(14)在深缴纳社会保险的清单(原件)及劳务暂住证或在深就业手续(验原件,留复印件)。
4、再婚
(1)《深圳市调工审查表》(原件);
(2)《深圳市调工登记表》(原件);
(3)《拟招调员工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原件);
(4)夫妻双方的学历证书(验原件,留复印件),中专以上需提供申请人学籍档案(原件),大专以上需提供验证证明(原件);
(5)夫妻双方以及子女户口本(验原件,留复印件);
(6)夫妻双方的身份证(验原件,留复印件);
(7)结婚证(验原件,留复印件);
(8)计划生育证明(属只生育一子女的,提供《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验原件,留复印件);只收养一个子女未生育的,必须提供《收养证》(验原件,留复印件); 有二个子女,属双方均是再婚,再婚前各生育一个子女,现组合家庭未再生育的,必须提供双方离婚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书(验原件,留复印件);其他有二个子女的,必须由拟招调单位所在区计生局出具审核证明(原件);40周岁以下(含40周岁)的已婚拟招调女性必须提供深圳市、区计生中心的妇检证明(原件));
(9)工作档案及在户籍地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原件);
(10)具有职业资格或专业技术资格的,还需提供职业资格证书(验原件,留复印件)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验原件,留复印件);
(11)获得深圳市、广东省或国家部级以上科技进步奖的项目主持人员、在国家级一、二类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奖,或在广东省、深圳市劳动保障部门与有关行业联合举办的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奖人员、受深圳市委市政府表彰的文明市民、优秀保安员及先进工作(生产)者、具有获国家专利证书的发明专利且作为知识产权入股本市企业的人员需提供有关证明材料(验原件,留复印件);
(12)投资纳税迁户人员还需提供:工商营业执照(验原件,留复印件)、最近三年的工商营业信息单(原件)、国税、地税部门开具的最近三年纳税证明(原件);
(13)16-18岁的随迁子女,需提供在校中学生证明(原件);
(14)在深缴纳社会保险的清单(原件)及劳务暂住证或在深就业手续(验原件,留复印件)。
5、丧偶
(1)《深圳市调工审查表》(原件);
(2)《深圳市调工登记表》(原件);
(3)《拟招调员工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原件);
(4)学历证书(验原件,留复印件),中专以上需提供学籍档案(原件),大专以上需提供验证证明(原件);
(5)拟招调员工及子女户口本(验原件,留复印件);
(6)身份证(验原件,留复印件);
(7)公安部门出具的丧偶相关证明材料(验原件,留复印件);
(8)计划生育证明(属只生育一子女的,提供《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验原件,留复印件);只收养一个子女未生育的,必须提供《收养证》(验原件,留复印件);有二个子女的,必须由拟招调单位所在区计生局出具审核证明(原件));
(9)工作档案及在户籍地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原件);
(10)具有职业资格或专业技术资格的,还需提供职业资格证书(验原件,留复印件)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验原件,留复印件);
(11)获得深圳市、广东省或国家部级以上科技进步奖的项目主持人员、在国家级一、二类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奖,或在广东省、深圳市劳动保障部门与有关行业联合举办的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奖人员、受深圳市委市政府表彰的文明市民、优秀保安员及先进工作(生产)者、具有获国家专利证书的发明专利且作为知识产权入股本市企业的人员需提供有关证明材料(验原件,留复印件);
(12)投资纳税迁户人员还需提供:工商营业执照(验原件,留复印件)、最近三年的工商营业信息单(原件)、国税、地税部门开具的最近三年纳税证明(原件);
(13)16-18岁的随迁子女,需提供在校中学生证明(原件);
(14)在深缴纳社会保险的清单(原件)及劳务暂住证或在深就业手续(验原件,留复印件)。
(三)审批类招工
1、未婚
(1)《深圳市招工审查表》(原件);
(2)《深圳市招工登记表》(原件);
(3)《拟招调员工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原件);
(4)学历证书(验原件,留复印件),中专以上需提供学籍档案(原件),大专以上需提供验证证明(原件);
(5)户口本(验原件,留复印件);
(6)身份证(验原件,留复印件);
(7)失业人员证或户籍地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失业证明(验原件,留复印件);
(8)具有职业资格或专业技术资格或执业资格的,还需提供职业资格证书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执业资格证书(验原件,留复印件);
(9)属立户企业法人或投资者的还需提供工商营业执照(验原件,留复印件)、工商营业信息单(原件)、国税、地税部门开具的纳税证明(原件);
(10)经市劳动保障部门组织引进的技术技能人才、在各区劳动部门组织的技能竞赛中获得前三名的,需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验原件,留复印件);
(11)宝安、龙岗居民入户特区的还需提供在深圳特区的住房证明;
(12)在深缴纳社会保险的清单(原件)及劳务暂住证或在深就业手续(验原件,留复印件)。
2、已婚
(1)《深圳市招工审查表》(原件);
(2)《深圳市招工登记表》(原件);
(3)《拟招调员工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原件);
(4)夫妻双方的学历证书(验原件,留复印件),中专以上需提供申请人学籍档案(原件),大专以上需提供验证证明(原件);
(5)夫妻双方以及子女户口本(验原件,留复印件);
(6)夫妻双方的身份证(验原件,留复印件);
(7)结婚证(验原件,留复印件);
(8)。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