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解决三农问题的系统思路是什么
1、通过永佃、转移、组织、统筹,提高农民的主体性。
所谓永佃,是指农民在完整物权意义上拥有对农地的永久经营权,从而使其成为真正的财产主体和权益主体。永佃是对农村基本经济制度的深化和完善,不仅有利于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而且有利于确认和维护农民的基本权益。
所谓转移,是指在工业化、城市化进程中将剩余劳动力转移出农业领域。在一定意义上,"三农"问题就是一种人口现象,因此,解决"三农"问题就必须精简农民。一是"简",二是"精"。一则,农民自由迁徙,自由择业,本身就是其基本权利。 二则,农民转移,也是培养现代营农主体的需要。必须积极探索营农主体的退出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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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通过永佃、转移、组织、统筹,提高农民的主体性。
所谓永佃,是指农民在完整物权意义上拥有对农地的永久经营权,从而使其成为真正的财产主体和权益主体。永佃是对农村基本经济制度的深化和完善,不仅有利于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而且有利于确认和维护农民的基本权益。
所谓转移,是指在工业化、城市化进程中将剩余劳动力转移出农业领域。在一定意义上,"三农"问题就是一种人口现象,因此,解决"三农"问题就必须精简农民。一是"简",二是"精"。一则,农民自由迁徙,自由择业,本身就是其基本权利。
二则,农民转移,也是培养现代营农主体的需要。必须积极探索营农主体的退出机制。
所谓组织,是指赋予农民合法自组织的权力和空间。这些农民自组织包括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村民自治组织以及其它各类社会经济组织。
对农民组织的赋权,是农民获得主体性的主要标志之一。事实上,农民通过民主选举、民主控制进行村社自治,通过自愿联合、民主控制进行农业合作,是生活在农村的农业从业者的基本生活方式。
所谓统筹,是指政府对农村公共品(如社会保障、基础教育、公共交通、医疗卫生、广播电视等)进行城乡一体化的统筹安排。
政府统筹,不仅是基于农民应有的公民权利,而且基于反哺农村的发展规律。
2、通过提高知识水平、组织化程度、社会参与能力,提高农民现代性。主体性不等于现代性,主体性提高不等于现代性提高。主体性是现代性的前提和基础,现代性是主体性的发展和深化。
主体性得以确认、维护和提高,只是使农民具有财产主体和权益主体的地位,而农民现代性得以建构、培育和提高,则是进一步使农民具有参与、适应和融入现代社会的素质和能力,即知识水平、组织化程度和社会参与能力。
当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势在必行,必须把提高中国劳动力(特别是农村劳动力)素质视为基本任务和主要工作。农民劳动力素质无疑以农民的科学文化知识水平为基本内容。现代农业主体必须是具有较为充足的知识水平的现代农民。
组织化程度是考察一个社会是否具有现代性的重要指标。农民的组织化程度不仅指农民的产业组织程度,即农业组织化,而且指农民的社会组织化程度,如村民自治组织等。问题的关键在于这些农民组织必须是在既定制度框架中的自组织程度。
对农民自组织的赋权是中国走向现代化国家的重要标志。
农业组织化是各涉农要素主体,以农民组织化为核心,以合作制为基础,以市场为导向,以利益机制为纽带,依据农业产业链关系,加以有效整合的过程或状态。
其实质在于,实现从自然农户向法人农户的转变,实现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转变,构建适应现代化发展要求的新的农业经营主体和农业经营体系。
3、进一步深化市场机制和社会体制改革,促进"三农"问题的解决。
新时期最鲜明的特点是改革开放,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要求我们继续实行改革开放。进一步深化改革是解决"三农"问题的基本路径。"三农"问题是一个复杂的问题,既需要我们进一步深化市场机制改革,以使要素市场化,也需要我们进一步推进社会体制的改革,以统筹城乡社会发展。
解决"三农"问题必须依靠市场和政府的共同作用,忽视市场作用是极端错误的,淡化政府职能也是极端错误的。
在解决"三农"问题方面,市场机制改革主要要解决要素市场化问题。此外,应大力发挥市场机制在激励地方政府营农方面的重要作用。
现在,不是要不要加大政府农业投入的问题,而是政府(特别是地方政府)有无积极性的问题。因此,要设计、形成地方政府围绕营农资源的市场化交换机制。在中国地方政府日益"诸侯化"的情形下,有时通过市场机制激励地方政府营农远比通过行政体制有效。
在解决"三农"问题方面,社会体制改革主要解决农村、农民的公共品问题和体制赋权问题。
4、明确中央政府在解决"三农"问题上的首要责任,发挥中央政府在解决"三农"问题上的主要作用。在相当意义上,中国"三农"问题是具有显著的公共品性质的问题。
因此,要强调各级政府在解决"三农"问题上的责任和作用。然而,我们应该清醒地意识到地方政府天然地具有非农偏好,主要因为政府收入主要来自非农收入。所以,要解决地方政府营农激励。要解决农民营农激励,就要解决地方政府的营农激励。
而这除了要强调农业基础地位,要更好地利用市场机制调动地方政府的营农积极性,切实转变口号农业的弊端。一定要改变激励结构。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在"三农"问题上的立场、偏好是不一样的。不要指望地方政府关心粮食安全问题。
要明确中央政府在解决"三农"问题上的首要责任,发挥中央政府在解决"三农"问题上的主要作用。
5、解放思想,鼓励创新,优势互补,差异发展。"三农"问题的阶段性特征要求我们的"三农"政策要不断创新,而区域发展的极度不平衡要求中央的"三农"政策应该体现分类指导,或者说在相对统一的宏观"三农"政策框架下,应允许(赋予)不同地区,尤其是发达地区结合自身实际的进行"三农"政策的大胆探索与试验。
实施差别化战略和分类指导是统筹发展战略的重要体现,是地区发展不平衡情况下的明智选择,是生产关系适应生产力发展的必然要求;从制度变迁的路径来看,区域发展的不平衡以及社会阶层的不断分化或异质化,导致不同地区和不同利益集团对制度需求多元化及制度需求市场的细分化,作为制度供给的主体----政府,不宜沿袭传统的思路和模式,即以自上而下地、单一的、统一的、一刀切的思路和方法来提供制度或实现制度创新与变迁,而应根据制度需求的新特点,提供多元的、有差别的、分类指导的制度安排,同时,为地方和基层政府的制度供给与创新提供更为宽松的空间,处理好局部突进与全局推进的关系。
二、成果学术价值和应用价值
研究成果从经济、社会、政治、文化、历史、生态等多视角探讨而凸显其研究的系统,运用多种经验研究和计量研究方法对现实材料和数据加以科学分析而凸显其研究的实证,基于对国际经验和中国实践的分析而凸显其研究的前瞻。
可以认为,本项目是我国近年来对于"三农"问题研究中一次最为系统、实证、前瞻、策论的研究活动。
中农办主任陈锡文评价本项目系列成果丛书(《中国"三农"问题研究文丛》)说:"这套丛书涉及了中国'三农'问题的主要方面,从基本的生产经营制度和组织体系,到具体的粮食、收入、社会保障等现实问题,从理论层面的深入研究到操作层面的政策设计,对近年来'三农'问题领域的研究成果进行了总结与整合,提出了许多解决中国'三农'问题的新思路和新观点。
这套丛书的施政内容深深根植于以浙江省为代表的东部沿海发达地区的丰富实践和探索,为全国其它地区解决类似问题提供了很好的参考。我相信,这套丛书的出版发行一定有助于把对'三农'问题的研究引向深入。"
《中华读书报》专文评论说:"《中国'三农'问题研究文丛》克服了中国'三农'问题错综复杂、理论难点甚多、学科基础十分薄弱等困难,定位于理论研究和政策探讨层面,内容翔实,资料丰富,大多都是在第一手调查资料基础上撰写的"。
"《中国'三农'问题研究文丛》把中国'三农'问题的研究,从某一侧面、某一学科的零散研究,推进到了多学科、全方位、综合创新的层面和研究阶段,帮助广大读者建立起了一个理解中国'三农'问题理性的分析框架和思维方式,同时揭示了综合治理中国'三农'问题的可能途径,以期在对策上有新的突破,而且许多建设性意见的确具有很强的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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