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首页 文化/艺术 文学 小说

红楼梦里的丫头

作者怎么评价这些丫头?好像有贤袭人、慧紫鹃……为什么这么说?

全部回答

2005-10-09

0 0

    俞平伯论晴雯袭人 本书写晴雯和袭人都很出色,批判之意也很明确。尤其是晴雯,她于第七 十六回上死得很惨,在大观园中是个最不幸的人,同时在《红楼梦》里也是最 幸运的人。她何幸得我们的艺术巨匠在他生花之笔下,塑造出这样完整的形象 来,永远活在人心里,使得千千万万人为之堕泪,还赢得一篇情文相生的《芙 蓉诔》。
       首先要提到第五回的册子。册子预言十二钗的结局各为一幅画,下面有些 说明,就书中所有、我们所知道的说,全部是相合的,只有一个例外:晴雯。 “晴雯”两字的意思是晴天的云彩,画上却“不过是水墨嗡染的满纸乌云浊雾 而已”。
  究竟什么取义,我从前只认为反笔,也依然不明白。  晴雯之名取义于 她的性格生平,册中所谓,‘霁月难逢,彩云易散”是也。然而却画了乌云浊 雾,指她的遭遇,那些乌烟瘴气的环境而言,诔文所谓“诼谣(讠奚)诟”等是 也。
  这是十二钗册子唯一的特笔。   晴雯在这富有危险性的第五回上曾留下她的芳名,排入四丫鬟之列,好在 只是一现,没有下文。  到第八回上方才飘然而来,和宝玉一段对话,如闻其声,如见其人。
  那时还未有怡红院,她的地位比袭人还差得很多。后来到了抬红院 的时代,就渐渐重要起来,她的地位也渐渐提高了,不仅超过了麝月、秋纹等,并且在宝玉的心中居于第二位。然而她这样的地位,由于和宝玉情投意合,却 非由巧取豪夺,亦非由排挤倾轧而来。
    她已成为怡红院中第一个红人了,然而 她的身世书中却不曾提到,直到第七十七回她被撵出去时,才声叙她的家属只 有一个死吃酒的姑舅哥哥,名叫多浑虫。   作者喜欢像晴雯这样的人,又同情她,这些倾向都是显明的;他却并不曾 隐瞒她有什么缺点,且似乎也很不小。
  如她狂傲、尖酸、目空一切,对小丫头 们十分利害。  第五+回写她用“一丈青”(一种长耳挖子)戳坠儿,坠儿痛的 乱哭乱喊。这在封建家庭里原是常有的事,坠儿又做了小偷,晴雯嫉恶,而非 由于妒忌,但毕竟是狠心辣手。
  这都不必讳言。在七十七回叙她的身世,“有 千伶百俐,嘴尖性大”,然而作者在那句下边又一转,“却倒还不忘旧”,这 可见晴雯表面上虽甚尖刻而骨子里是忠厚的。    暂撇晴雯,提起袭人来。
  袭人在本书里每与晴雯相反,如一个尖酸,一个 温和;一个世故,一个天真等等。作者对她们的态度也恰好相反。写袭人表面 上虽是褒,骨子里净是贬,真正的褒甚少。如第三回称为“心地纯良,肯尽职 任”,看起来也是对的。
  第五回称为“温柔和顺,似桂如兰”,这八个字也是 好考语;可是这上面却各加上两个字“枉自”、“空云”,立刻化褒为贬了。   其贬多于褒,褒亦是贬,都非常清楚。 袭人的故事,在本书里特别的多。
  她引诱、包围、挟制宝玉,排挤、隐害同伴,附和、讨好家庭的统治者王夫人,这些都不去一一说它了。她的性格最突出的 一点是得新忘旧,甚而至于负心薄幸,这一线索作者丝毫不曾放过,从开始直 贯篇终她嫁了蒋玉菡,所谓“花袭人有始有终”者是也。
    于她出场时就写道: 这袭人亦有些痴处,伏侍贾母时,心中眼中只有一个贾母、今与了宝玉,心中 眼中又只有一个宝玉。   像这样的性格称为“有些痴处”,含蓄得妙。我们再下转语,未免大杀风 景了。
  在第三十二回借史湘云口中又微微的一逗:   史湘云笑道:“你还说呢,那会子咱们那么好,后来我们太太没了,我家 去住了一程子,怎么就把你派了跟二哥哥。  我来了,你就不像先待我了。
  ”   再看袭人怎样回答:   袭人笑道:“你还说呢,先姐姐长,姐姐短,哄着我替你梳头洗脸,作这 个,弄那个;如今大了,就拿出小姐的款儿来了。你既拿小姐的款,我怎么敢 亲近呢。
  ”史湘云道:“阿弥陀佛!冤枉冤哉!我要这样,就立刻死了。  ……”   袭人未免强词夺理,湘云说的是老实话。若拿出小姐的款儿来,就不是 《红楼梦》里的史湘云了。   袭人这种性格正和晴雯的“却倒还不忘旧”相反,作者虽的确不曾放过这 条线索,却写得非常含蓄,即当时的脂砚斋对此似也不甚了解,每每极口称赞,甚至于说“晴卿不及袭卿远矣”。
    他说袭人嫁后还“供奉玉兄宝卿得同终始”,后回事无法详知,脂砚斋了解自然比我们今日为多,但其言亦未可全信,我从 前已经说过了。   作者对她阳褒阴贬,虽措辞含蓄而意实分明。
  这里再说到晴雯和她的关系。我看,袭人本质上是非常忌刻的,所谓“心地纯良,温柔和顺”等等,正不过 说说而已,事实上完全不是那样。  她的忌刻固不限于晴雯,对于他人也不肯轻 易放过,但她的主要矛头指向晴雯。
  晴雯的遭忌自有她的招忌之处,册子所谓 “风流灵巧招人怨,寿夭多因诽谤生”,便是一句总评,不能专怪袭人;但袭 人的妒忌陷害晴雯却是事实。   袭人和晴霆的斗争,以三十一回“撕扇子作千金一笑”为起点,以五十二 回“勇晴雯病补雀金裘”为中峰,以七十七回“俏丫鬟抱屈夭风流”为收场。
     袭人妒忌晴雯,蓄意要除去她,原因很复杂,不妨归纳为几点:    1、袭人与宝玉的叛逆的性格本不相合,袭人认为宝王乖僻,屡谏不听 (第三回,三四页)。袭人虽是宝玉忠诚的侍妾,却非宝玉的闺中知己;而晴 雯之于宝玉,主要是性分上的投合。
      2、在第六回上袭人已与宝玉有性的关系,描写的笔墨相当的猥亵,把 袭人写得很不堪;而晴雯始终清白。      3、因为如此,袭人便有视宝玉为“禁脔”不许他人染指之意:而晴雯 不但不买这笔账,且当面揭发她:“我倒不知你们是谁,别叫我替你们害臊了。
  便是你们鬼鬼祟祟干的那事儿,也瞒不过我去,那里就称起‘我们’来了。” 袭人之切齿于晴雯自不足怪。    4、再就晴雯方面看,她自己说并没有私情密意,当是真话,但她的确赢 得了宝玉的心。
    以斗争开始的三十一回说,宝玉和晴雯,本不过小口角,袭人 表面上做好人来劝解,遂引起晴袭问的大战来。斗争的结果以“撕扇子作千金 一笑”了之,实是袭人大大的失败。在撕扇的尾声,借了袭人的党羽麝月微示 不悦,袭人根本没有出场,直到宝玉叫她,才换了衣服走出来。
  书中不提袭人 有任何表示,而袭人从此深忌晴霆,不言而喻矣。     略说了以上四点,再看所谓“中峰”的第五十二回。这回袭人以母丧不在 家,不曾有什么冲突,恰红院里却发生了两件事。
  一为晴雯发见坠儿偷窃,把 她打发走:   宋嬷嬷听了,心下便镯子事发,因笑道:“虽如此说,也等花姑娘回来知 道了,再打发他。”晴雯道:“宝二爷今儿千叮咛万嘱咐的,什么花姑娘草姑 娘的,我们自然有道理。
    你只依我的话,快叫他家的人来领他出去。”麝月道:“这也罢了,早也是去,晚也是去,带了去早清静一日。”   便不等什么花姑娘草姑娘来,径自处理了。其二当然是补裘。
  等袭人来家,看她怎么样?   “麝月便将平儿所说宋妈坠儿一事并晴雯撵逐坠儿出去也曾回过宝玉等话,一一的告诉了袭人,袭人也没别说,只说太性急了些。  ”   言外之意,“为什么不等我来呢?”补裘一事,书中只字未提。
  但撵逐坠 儿之事小,补裘之事大。晴雯颇有诸葛丞相“鞠躬尽瘁”之风,在袭人方面看 来真心腹之大患,叫她如何能够放得下,再看下文如何。等隔了十回,第六十 二回道:   袭人笑道:“我们都去了使得,你却去不得。
    ”晴雯道:“惟有我是第一 个要去,又懒又笨,性子又不好,又没用。”袭人笑道:“倘或那孔雀褂子再 烧个窟窿,你去了谁可会补呢。你倒别和我拿三撇四的,我烦你做个什么,把 你懒的横针不拈,竖线不动。
  一般也不是我的私活烦你,横竖都是他的,你就 都不肯做。怎么我去了几天,你病的七死八活,一夜连命也不顾给他做了出来,这又是什么原故?你到底说话,别只佯憨,和我笑,也当不了什么。  ”   这里明点袭人对这一事耿耿于心,若再用暗场就不够明白了。
  当然,咱们 都同情晴雯, 但晴雯受既深中袭人之忌,则袭人自不免有“宋太祖灭南唐之 意”,“卧榻之侧,岂容人酣睡之心”,如第七十九回金桂之于香菱也;遂决 杀晴雯矣。杀者,深文之词。像晴雯这样,心高性大的人,在众目昭彰之下被 撵出去,自然一气便气死了,则撵之与杀亦只相去一间耳。
    若袭人说,“他便 比别人娇些,也不至这样起来”,真宝玉所谓“虚宽我的心也”王夫人向怕红 院总攻击,实际上是院中的内线策动的,书到八十回止,对于袭人始终还她一 个“沈重知礼、大方老实”(俱王夫人语)的面子,故暗笔极多,书上并无袭 人向王夫人谗毁晴雯事,只在第三十四回载袭人与玉夫人的长篇谈话,名为 “小见识”,实系大道理,名为大道理,实系工巧的谗言;名义上双提“林姑 娘宝姑娘”,实际上专攻黛玉,以后便不再见类似的记载了,直等这定时炸弹 的爆发。
    所谓不叙之叙。既然不叙,何以知之?   从两端知之。王夫人于三十四回最后这样郑重叮咛。大有托孤寄子之风:   只是还有一句话、、你如今既说了这样的话,我就把他交给你了,好歹留 心。
  保全了他。就是保全了我。我自然不辜负你。   袭人岂有不暗中密报之理。  她已成为王夫人在恰红院的“第五纵队”了。   这就开端说,再看爆发的结果,证实了她绝不止一次进言,早已埋下的火 线。
  这不待今日我们说,宝玉先已说了:   如今且说宝玉只当王夫人不过来搜检搜检,无甚大事,谁知竟这样雷嗔电 怒的来了。 所责之事皆系平日之语,一字不爽……宝玉哭道:“我究竟不知晴 雯犯了何等滔天大罪!”袭人道:“太太只嫌他生的太好了,未免轻佻些。
    在 太太是深知这样美人似的人必不安静,所以恨嫌他,像我们这粗粗笨笨的倒 好。”宝玉道:“这也罢了。咱们私自顽话怎么也知道了?又没外人走风的, 这可奇怪。”袭人道:“你有甚忌讳的,一时高兴了,你就不管有人无人了。
   我也曾使过眼色,也曾递过暗号,倒被那别人已知道了,你反不觉。  ”宝玉 道:“怎么人人的不是太太都知道,单不挑出你和麝月秋纹来? ”袭人听了 这话,心内一动,低头半日,无可回答,因便笑道:“正是呢。
  若论我们也有 顽笑不留心的孟浪去处, 怎么太太竟忘了?想是还有别的事,等完了再发放我 们,也未可知。”宝玉笑道:“你是头一个出了名的至善至贤之人,他两个又 是你陶冶教育的,焉得还有孟浪该罚之处!只是芳官尚小,过于伶俐些,未免 倚强压倒了人, 惹人厌。
    四儿是我误了他,还是那年我和你拌嘴的那日起, 叫上来作些细活,未免夺占了地位,故有今日。只是晴雯也是和你一样,从小 儿在老太太屋里过来的,虽然他生得比人强, 也没甚妨碍去处。
  就是他的性情 爽利,口角锋芒些,究竟也不曾得罪你们。想是他过于生得好了,反被这好所 误。  ”说毕,复又哭起来。袭人细揣此话,好似宝玉有疑他之意,竟不好再劝,因叹道:“天知道罢了。
  此时也查不出人来了,白哭一会子也无益。 倒是养着 精神,等老太太喜欢时,回明白了再要他是正理。”宝玉冷笑道:“你不必虚 宽我的心。   宝玉可谓明察秋毫,丝毫不胡涂。  本来么,他也难得胡涂。
  又没外人走风,究竟谁说的呢?袭人。其证据有二:1、此次放逐,凡反对袭人的都有份,袭人 的党羽均不在内。2、四儿在内。显然是袭人干的,怕红院内除了她还有谁?其 实这话也多余,宝玉都已经说了。若书中的明文,却那样说:   原来王夫人自那日着恼之后,王善保家的去趁势告倒了睛雯,本处有人和 园中不睦的,也就随机趁便,下了些话。
    王夫人皆记在心里。(八七四页)   其实邢夫人的陪房,王夫人又岂肯深信。这些不过官方发布的消息而已。   说起四儿来,暴露袭人的阴暗面尤为深刻。她忌晴雯,两美难兼,两难不 并,犹可说也。
  她连这无足轻重的小女孩子,为了一点小小的过节儿,就毫不 放松,使我们为之诧叹。  作者褒贬之意如此深刻,如此严冷!很早的第二十一 口写宝玉和袭人赌气,不叫她们做事,叫四儿倒了杯茶,为了这么芝麻大一点 事,想不到袭人已记下这笔账。
  妒忌这样深,气量这样窄,还说什么“温柔和 顺,似桂如兰”。而且四儿之事由于密报,王夫人自己就这样说:   “可知道我身子虽不大来,我的心耳神意时时都在这里。  ”她难道真有天 眼通、天耳通么!   袭人为什么要、怎样害晴雯,大致已说明了。
  我们再看晴雯怎样死的,这 是一般所谓“宝玉探晴雯”。叙这段故事,主要表示她的贞洁。众人颠倒贞淫,混淆黑白,说她是狐狸精,她临死表示最严重的抗议。这里用两事来说明这一 点。其第一事为她直接对宝玉提出的,引原文就够了。
       只是一件,我死也不甘心的:我虽生的比人略好些,并没有私情密意,勾 引你怎样,如何一口死咬定了我是狐狸精!我大不服。以理直而气壮,故言简 而意明。其第二事,宝、晴二人话未说完,晴雯的嫂子灯姑娘进来了。
  多浑虫 之妻灯姑娘这一段故事,脂本皆有,似乎也不太好,不知作者何以要这么写。   也有两个问题: (1)他为什么要把这一对宝贝写作晴雯仅有的一门亲戚? (2)为什么宝晴诀别要用灯姑娘来搅局?这必然有深意;我以为写多浑虫夫 妇,以贞淫作对文,而晴雯之出身不仅如芝草无根,而且如青莲出于淤泥之中 也,则灯姑娘何足以为晴雯病。
  再说上文所引晴雯向宝玉自叙的话固字字是泪,点点是血,然而谁曾听之,谁曾闻之,好则好矣,了犹未了,故作者特意请出 这一位以邪淫著称于《红楼梦》的灯姑娘来,让她听见他俩的密谈,作为一个 硬证。  于是她说: 就比如方才我们姑娘下来,我也料定你们素日偷鸡盗狗的;我进来一会在 窗外细听,屋里只你二人,着有偷鸡盗狗的事,岂有不谈及的,谁知你两个竟 还是各不相扰。
  可知天下委屈事也不少。   灯姑娘先进来粗暴地调戏宝玉,后来忽然转变了,这段活的全文,看来也 颇勉强,显出于有意的安排。  所以要她出场,就为了要她说这一段见证的话, 于是晴雯的沉冤大白矣。
  作者虽有粲花之妙舌,铁锁之史笔,而用心忠厚若此,固不可仅以文章论也。   再看她和宝玉换袄的情形。她说:   快把你的袄儿脱下来我穿。我将来在棺材内独自躺着,也就像还在恰红院 的一样了。
    论理不该如此,只是担了虚名,我可也是无可如何了。   这已是惨极之笔了,死人想静静地躺在棺村里,这样的要求还算过奢,总 可以达到了罢?那里知道王夫人说:“即刻送到外头焚化了罢。
  女儿痨死的。 断不可留。”她到底不曾如愿,难怪宝玉在《芙蓉诔)中说:“及闻(木慧)棺 被燹,惭违共穴之盟;石椁成灾,愧迨同灰之诮。  ”   于是晴雯死矣。诔文中更提到三点,皆特笔也。
  一、以鲧为比,其词曰: “高标见嫉,闺帏恨比长沙;直烈遭危,巾帼惨于羽野。”后人殆以女儿比鲧 为不通,故改“羽野”为“雁塞”。其实“雁塞”更不通,晴雯之死岂宜比昭 君和番?况昭君又何尝直烈。
  《离骚》“曰(鱼玄)(女幸)直以亡身兮,终 然夭乎羽之野。  ”这里断章取义,取其“直”也。虽仿佛拟人不切,而寓意甚 深。“直烈”二字足传晴雯矣。二、指奸斥佞语挟风霜,其词曰:“呜呼!固 鬼蛾之为灾,岂神灵而亦妒。
  钳皮(加言旁)奴之口,讨岂从宽;剖悍妇之心,忿犹未释。”悍妇或者指王善保家的等人。“皮(加言旁)奴”指谁呢?三、 作诔之因缘,其词曰:“始知上帝垂施,花宫待诏,生侪兰蕙,死辖芙蓉。  听 小婢之言,似涉无稽;以浊玉之思,则深为有据。
  ”小丫头信口胡诌,宝玉何 尝不知,只是假话真说,话虽假而情理不全假,而宝玉也就当真的听了。   晴雯之生平颇合于《离骚》的“众女嫉余之蛾眉兮,谣琢谓余以善淫”, 诔文之模拟骚体,诚哀切矣。
  却有一点,晴雯以丫鬟的身分而宝玉写了这样的 “长篇大论”,未免稍过其分。  今日诔晴受尚且如此,他日诔黛玉又将如何, 事在后回,固不可知:我以为黛玉死后,宝玉未必再有诔文,所谓至亲无文、 至哀无文者是也。
  本回之末于焚帛奠茗以后:   忽听山石之后有一人笑道:“且请留步。”二人听了, 不免一惊。那小鬟 回头一看,却是个人影从芙蓉花中走出来,他便大叫:“不好,有鬼。  晴雯真 来显魂了!”唬得宝玉也忙看时,──且听下回分解。
     次回说这人就是林黛玉。无怪后来评家都说晴雯为黛玉的影子了。   第七十九回宝黛二人相遇,谈论这篇文字,黛玉先以“红绡帐里”为庸俗,拟改为“茜纱窗下”,这本是改得对的。宝玉深以“如影纱事”(此文只见 《红楼梦稿)为妙,却认为此乃潇湘之窗,不能借用,唐突闺阁,万万不可, 说了许多个“不敢当”,于是改“公子”为“小姐”,易“女儿”为“丫鬟”,诔文里如何能有“小姐”、“丫鬓”等字样呢,这就是瞎改,改来改去都不妥、自然地迸出了一句:   宝玉道:“我又有了,这一改可妥当了。
    莫若说:“茜纱窗下,我本无缘;黄土陇中,卿何薄命。”黛玉听了,忡然变色,,心中虽有无限的狐疑乱拟, 外面却不肯露出,反连忙笑着点头称妙……   “公子女儿”本不完全平列,“小姐”丫鬟”更是上下的关系了,改为 “卿”对我,敌体之辞,那就不切合宝玉、晴雯,反而更切合于宝玉、黛玉。
     故庚辰本脂批曰:“一篇沫文总因此二句而有;又当知虽诔晴雯,而又实诔黛 玉也。”于“忡然变色”句,脂批又曰:“睹此句,便知诔文实不为晴雯而作 也。”照这样说来,后来黛玉死后,即宝玉无文,固亦在意中也。
     《芙蓉诔》既然两用,芙蓉花又系双指。第六十三回黛玉掣签为芙蓉花, 晴雯却没有掣,只把骰子盛在盒内摇了一摇,我曾说过:“且晴雯的签实在无 法抓的。  她要抓,一定是芙蓉。
  那么,叫黛玉抓什么呢。”又说:“晴雯为芙 蓉无疑,而黛玉又是芙蓉。……晴雯不抽签者,是无签可抽也。”且她俩不仅 在芙蓉花上纠缠不清。书中也曾实写她们容态的相似。   这传统“红学”上的晴为黛影之说,也有些道理。
  但晴虽为黛影,却非黛 副;虽是一个类型的人,晴雯却非黛玉的党羽,也举例子来谈。  如上面谈到的 七十九回,黛玉只和宝玉谈文,并无一语赞美或追悼晴雯。如宝玉说:“竟算 是你诔他(晴雯)的倒妙。
  ”黛玉笑道:“他又不是我的丫头,何用作此语。”照我们俗人想来,黛玉随口说两句悼念晴雯、慰唁宝玉的话,似为题中应有之 义,即在世故方面也不可少,她偏偏不说。  又如上引三十一回叙怡红院中吵嘴,晴雯正哭着,黛玉进来,她就出去了,她们不交一语。
  我也不记得在书中别的 地方有什么黛晴相契之处。相反的例倒有的,其证有二:   1、宝玉以晴雯为密使,使于黛玉,而晴雯对这项任务似乎并不了解。第三 十四回曰:   因心下记挂着黛玉,满心里要打发人去,只是怕袭人,便设一法,先使袭 人往宝铰那里去借书。
    袭人只得去了。宝玉便命晴雯来,吩咐道:“你到林姑 娘那里看看他做什么呢。他要问我,只说我好了。”晴雯道)“白眉赤眼,做 什么去呢?到底说一句话儿,也像一件事。”宝玉道:“没有什么可说的。
  ” 晴雯道:“若不然,或是送件东西,或是取件东西。不然,我去了怎么搭讪 呢?”宝玉想了一想,便伸手拿了两条手帕子撂与晴雯,笑道:“也罢,就说 我叫你送这个给他去了。  ”晴雯道:“这又奇了。
  他要这半新不旧的两条手帕 子!他又要恼了,说你打趣他。”宝玉笑道:“你放心,他自然知道。”…… 晴雯走进来,满屋黝黑,并未点灯。黛玉已睡在床上,问是谁。晴雯忙答道: “晴雯。”黛玉道:“做什么?”晴突道:“二爷送手帕子来给姑娘。
  ”黛玉 听了,心中发闷:做什么送手帕子来给我?因问:“这帕子是谁送他的?必定 是上好的。  叫他留着送别人罢,我这会子不用这个。”睛雯笑道:“不是新的,就是家常旧的。”林黛玉听见,越发闷住,着实细心搜求,思忖一时,方大悟 过来,连忙说:“放下,去罢。
  ’’晴雯听了,只得放下,抽身回去,一路盘 算,不解何意。   这段文字似不很出名,而实在写得出色。  把宝玉的惧怕怀疑袭人,信任晴 雯,宝黛二人的情爱缠绵固结,晴雯的纯朴天真,(此后文众口说她妖媚,所 以为千古沉冤也)都恰如其分地写出了。
     2、黛玉要进怡红院,却被晴雯拒绝了。第二十六回:   ……黛玉便以手扣门,谁知晴雯和碧痕正拌了嘴,没好气,忽见宝钗来了,那晴雯把气移在宝钗身上,正在院内抱怨说:“有事没事,跑了来坐着,叫我 们三更半夜的不得睡觉。
    ”忽听又有人叫门,晴雯越发动了气,也并不问是谁,便说道:“都睡下了,明儿再来罢。”林黛玉素知丫头们的情性,他们彼此玩 耍惯了,恐怕院内的丫头没听真是他的声音,只当是别的丫头们了,所以不开 门。
  因而又高声说道:“是我,还不开么?”晴雯偏生还没听出来,便使性子 说道:“凭你是谁,二爷吩咐的,一概不许放人进来呢。  ”林黛玉听了,不觉 气怔在门外。   晴雯当然没有听出叫门的是黛玉的声气来,就算如此,这样写法也是我们 想不到的。
  若移作袭人、麝月,不但性情不合,且亦庸俗。——评家以为这是 贬斥宝钗,又当别论。盖黛、晴二子,虽在“红楼”皆为绝艳,而相处洒然, 自属畸人行径,纵有性格上的类似,正不妨其特立独行;且不相因袭,亦不相 摹拟。
    若拉拢勾结,互为朋比,便不成其为黛玉、晴雯矣。   袭人、宝钗之间又怎样呢?《红楼梦》对于钗袭、黛晴这两组人物用对称 平行的写法,细节上却同中有异,平中有侧。上文已表,晴为黛影,却非黛副;到这里似不妨说,袭为钗副,却非钗影。
  袭为钗副是很显明的。在很早的二十 一回上:   宝钗听了,心中暗忖道:“倒别看错了这个丫头,听他说话,倒有些识见。  ”宝钗便在炕上坐了,慢慢的闲言中套问他年纪家乡等语,留神窥察其言语志 量,深可敬爱。
     这里宝钗以袭人为“深可敬爱”。其另一处在第三十二回记袭人对湘云的 话:       提起这些话来,真真宝姑娘教人敬重,自己讪了一会子去了。我倒过不去,只当他恼了。  谁知道后来还是照旧一样,真真有涵养,心地宽大。
     袭人又以宝钗为“教人敬重”。像这样的互相佩服,也不好就说她们互相 勾结,但显明和黛玉、晴雯间相处不同,且袭人这样喜欢宝钗,可能和后文钗、玉的婚姻有些关系。   至于袭非钗影,虽不那么清楚,也可略知一二。
    就一方面说,袭人既与宝 钗性格相类似,和晴雯性格与黛玉相类似这一点相同,不妨用“类推”之法。 但细看本书的描写,却在同异之间,所以不宜说煞了。像芙蓉讳芙蓉花这样的 纠缠不清的情形,钗、袭之间绝对没有。
  例如第六十三口宝铰掣的是牡丹,袭 人掣了桃花,以花的品格而言差得很远。  袭人抽着的签题曰“武陵别景”,诗 曰“桃红又见一年春”,暗示她将来的改嫁,难道宝钗也改嫁么?后来的评家 在这里以“景”为“影”,而谓袭为钗影,我一向不赞成,认为未免深文周内。
     本书确有借袭人来贬宝钗处,却写得很有分寸。如第三十六回:“绣鸳鸯 梦兆绛云轩”,写宝玉在午睡,袭人在旁绣红莲绿叶五色鸳鸯的兜肚,后来袭 人走开,宝钗替她代刺,从林黛玉眼中看来:   只见宝玉穿着银红纱衫子,随便睡着在床上,宝钗坐在身旁作针线,旁边 放着蝇帚子。
       这样的描写,使黛玉手握着嘴不敢笑出来,当然是深贬宝钗。后来黛王走 了,又听得宝玉在梦中喊骂说:“什么是金玉姻缘,我偏说是木石姻缘。”给 了宝钗一个很大的打击,所以她也不觉怔了。
     但是上文写宝钗代袭人刺绣时却这样说:   宝钗只顾看着活计,便不留心一蹲身,刚刚的也坐在袭人方才坐的所在; 因又见那活计实在可爱,由不得拿起针来,替他代刺。  ”   宝钗竟坐在袭人的原位上去,上面却用了“不留心”三字;宝钗竟拿起针 来替她代刺,上面却用了“由不得”三字,且说“活计实在可爱”似为宝钗留 有余地,为她开脱,在严冷之中毕竟有含蓄也。
     作者虽不断的贬斥宝钗和袭人,却非以一骂了之;而对于宝钗比对袭人尤 为微婉。  即对袭人后来改嫁,脂砚斋说回目上有“有始有终”,虽其内容可能 还有讽刺,却总不是明显地糟蹋她。
  对于袭人的负心薄幸,尚且如此,则于宝 钗可知矣。后来续书人补写十二钗似乎全不理解此等尺寸,对黛玉或宝钗、袭 人来说都是 很大的不幸,此本节开首所以称晴雯为《红楼梦》中最幸运的女儿 也。     。
  

2005-10-13

67 0

人物当然不能只能一个性格了,不然这书还有谁爱看呀

2005-10-11

65 0

写书的怎么写就怎么样咯

2005-10-10

63 0

她们得到其主子不同程度的宠信,自然评价不一.

类似问题换一批

热点推荐

热度TOP

相关推荐
加载中...

热点搜索 换一换

文化/艺术
小说
地理
器乐/声乐
历史话题
书画美术
民俗传统
文学
舞蹈
文学
小说
诗歌
散文
戏剧
小说
小说
举报
举报原因(必选):
取消确定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