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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做的过份吗?

我26岁,单身女,我跟他一起合伙开了一家加工厂,工厂有十几个人,都在一起吃饭,可是每天下午他的老婆和小孩都要到工厂来吃饭,我和工人都吃完了,他也要等他老婆来再做,我实在看不下去了,本来工厂这段时间就忙,晚上还要加班,他每天下午都要一家子开小灶.我又是单身,也没什么家人朋友过来吃饭的,所以我已经跟他说了不再允许他们这样天天吃着工厂的饭,我做的不过份吧?为什么他感觉这是应该的呢?

全部回答

2005-09-10

0 0

有句话说得好,亲兄弟明算账,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合作下去,否则就不会长久的。

2005-09-10

24 0

原则上说是不过分. 可是你从感情上说呢,中国讲人情啊,会不会觉得过? 他那种人这点便宜都占成不了什么大事的.如果有机会还是分开的好. 合伙的买卖总是干不成的

2005-09-10

30 0

不过分!首先要是想把生意做大,这细节上的东西就不能丢。无论做什么事做领导的都要以身做责,给下面的员工做好榜样。而且一个成功的企业都 有一个良好 的管理体制,是不允许任何人任何事破例而为的。(工厂就是工厂不是自己的家岂能托老带 小呢!)

2005-09-10

28 0

也不能算过分,他也确实不应该.如果你不在意那可能还说得过去如果你觉得不舒服那他就自己应该自觉,或者交点伙食费的.如果他觉得是应该的那你最好还是另外自己干,因为从一件小事可以反映一个人的(至于是怎样一个人你要自己体会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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