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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不讲理的事情,如何办

 婚前时,男方老人曾答应过我将给我们买的房子办成男方的名字,婚后我们一直未曾跟老人提起此事,可我老公的哥哥首先将老人给买的房子办成自已的名字(私自办的未经老人允许),我们仍未提出我们的房子问题,由于我们夫妻吵架闹离婚时,男方答应给我房子,可老人却不给了,说未曾说过给男方的。我觉得人不能食言,再说同样是儿子,男方的哥哥能私自办证,为什么我们却不能拥有房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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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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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我觉得你说的“没心计不行。不过也无妨,这年头吃亏是福”很乐观啊!做人就是应该这样啊,即使有心计也要是善意的嘛。相信你会活得很潇洒的。这次算是上了一课,让人三分,海阔天空!女人嘛,在一个地方跌倒一次就OK啦,再犯只能自认倒霉。所以也是仅有的一次啦!

2004-11-07

37 0
老人在你婚前答应将房子写你老公的名字,属于赠与行为。法律规定除扶贫、救灾、社会公益或已经公证等的赠与行为,赠与人都有权予以撤消。所以你难以得到房子,至于你老公的哥哥与老人之间如何,应该与你没有关系。

2004-11-06

56 0
从感情上很同情你,但要按法律办事你是输定了,因为你没有证据,再说房子是老人的他有权利给任何人,即使不是自己的儿子都可以给。如果想要得到房子只有老人同意,而你要和他儿子离婚那估计老人是绝对不会同意的,只有一个办法那就是不要离先等把房子到手之后再离,不过我感觉为那样做有点不好。 其实那有不吵架的夫妻呢,还是想开一点吧不要感情用事,能和就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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