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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厂拆迁

原工厂改新地址,搬迁至偏远郊区,离现在地段相差上百公里。工厂方面提供两个方案给员工: 1. 随工厂搬迁至宿舍,但宿舍费及水电费职工自付。 2.工厂提供免费大巴接送,但作息时间不变,工资也按照原有工资算。 请问能否要求公司提供免费宿舍或因大巴接送造成更长的工作时间而要求提高工资?是否有相关法律法规的保护?若员工因此要求辞职,是否能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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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1-10

48 0

你好,你的问题是这样子的: 1. 如果员工是自动辞职的话,这是拿不到赔偿金的。 2. 如有需要,可以直接来电或来所咨询。

2013-01-02

60 0

  工厂异地搬迁且两地相距甚远,且工厂出台的两个办法都透漏着霸道和不近人情,可以拒绝前往。
   你有权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的规定,要求解除与工厂的劳动合同,并依法得到相应的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

2013-01-02

62 0

··自然环境所致,没有办法,公司的条件虽然不如过去方便,但,还是有人情味。 可以协商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助,因为时间有所延长。也可以协商公司承担一部分宿舍基本水电费,超额部分自理。 情势变更,但,基本条件比较现实,还不至于侵犯中国的合法权益,职工不接受,可以依法辞职,但,不可能有经济补偿。 公司如果宽大照顾的情况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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