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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生子女证》如何办?

怎样才能办理《独生子女证》如何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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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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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如何办理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是《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颁发机关。一、申请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可以申请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一)只生一个子女,自愿不再生育的;(二)已有两个子女,其中一个夭折后,不再生育的;(三)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不再生育的。
    申请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时,子女年龄应当在十四周岁以内或者母亲年龄在四十九周岁以内。《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由夫妻共同申领,丧偶、离婚者可单独申领。二、程序要件:已婚育龄夫妻自愿终身只生一个子女的,夫妻双方需向各自所在单位或一方户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
    申请时应当提交下列证明材料: (一)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二)《计划生育服务手册》中的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三)申请人一方户籍在省外的,需提交个人申请和其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当事人只有并且自愿只生一个子女的证明。
  申请人一方户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应对申请人的婚育状况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在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中的单位意见栏内填写审核意见并盖章。    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应当对申请人的申请进行审查,并且自申请受理之日起15日内,对符合颁发《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条件的申请人,分别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同时,填写“落实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通知书”一式三联,由申请人交夫妻双方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落实相关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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