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给子女买的婚房属夫妻共同财产吗?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22条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由此可见,对于父母出资给子女买房,不能笼统地一概而论。结婚前,由于子女没有履行正式的婚姻登记,因此,父母对子女的赠与,法律就默认为是对父母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除非赠与的时候,父母明确表示是给夫妻双方的;结婚后,夫或妻任何一方取得的财产一般都视为是夫妻共同财产,因此父母对子女的赠与,被默认为...全部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22条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由此可见,对于父母出资给子女买房,不能笼统地一概而论。结婚前,由于子女没有履行正式的婚姻登记,因此,父母对子女的赠与,法律就默认为是对父母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除非赠与的时候,父母明确表示是给夫妻双方的;结婚后,夫或妻任何一方取得的财产一般都视为是夫妻共同财产,因此父母对子女的赠与,被默认为是对双方的赠与,除非明确表示是给一方的。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如何理解“明确表示”,最好要有书面形式。如果没有书面形式,须有无利害关系人的三人以上证明;也可以采取录音的方式,但录音中必须有夫妻的具体认可或不认可的表示。比如“我给出的钱只给我的儿子”,儿媳妇表示认同说,“行,我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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