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辩证地看待工商资本进入农业问题?
在中国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化的进程中,在农户家庭承 包经营的基础上,工商资本或社会资本进入农业的产前领域(提供农业投入品),产中领域(提供农业技术服务)以及产后的流 通及加工领域一直受到鼓励和提倡,农业产业化经营中的“公司 (企业)加农户”、“公司(企业)加基地加农户”、‘‘订单农业” 等模式就反映了这方面的实践探索。 长期以来,在农业现代化道 路与经营模式的选择上,争论焦点是如何看待工商资本进入农业 的生产过程,大面积租赁农户的承包地,直接经营农业的现象。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鼓励和引导工商资本到农 村发展适合企业化经营的现代种养业,向农业输入现代生产要素 和经营模式”...全部
在中国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化的进程中,在农户家庭承 包经营的基础上,工商资本或社会资本进入农业的产前领域(提供农业投入品),产中领域(提供农业技术服务)以及产后的流 通及加工领域一直受到鼓励和提倡,农业产业化经营中的“公司 (企业)加农户”、“公司(企业)加基地加农户”、‘‘订单农业” 等模式就反映了这方面的实践探索。
长期以来,在农业现代化道 路与经营模式的选择上,争论焦点是如何看待工商资本进入农业 的生产过程,大面积租赁农户的承包地,直接经营农业的现象。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鼓励和引导工商资本到农 村发展适合企业化经营的现代种养业,向农业输入现代生产要素 和经营模式”,《决定》为工商资本进入农业提供了明确的政策 导向。
工商资本直接经营种养业首先要处理好与广大小农户之间的 利益关系。发展现代农业不能忽视经营自家承包耕地的普通农户 仍占大多数的基本农情,工商资本要带动农民发展现代农业,不 是代替农民发展现代农业;对农民要形成带动效应,而不是形成 挤出效应。
工商资本主要是进人农户家庭和农民合作社干不了或 干不好的农业生产环节和产业发展的薄弱环节,如发展良种种苗 繁育、髙标准设施农业、规模化养殖和开发农村“四荒”资源 等适合企业化经营的种养业,并注意和农户结成紧密的利益共同 体,确保以农户家庭为主体推进现代农业发展。
要抑制工商资本进人农业的负面影响,防止可能出现的非农 化、非粮化倾向。第一要建立严格的准入制度,各地对工商企业 长时间、大面积租赁农户承包耕地要有明确的上限控制,要按面 积实行分级备案,建立健全资格审查和项目审核制度。
第二要建 立动态监管制度,有关部门要定期对租赁土地企业的农业经营能 力、土地用途和风险防范能力等开展监督检査,査验土地利用、 合同履行等情况,及时査处纠正浪费农地资源、改变农地用途等 违法违规行为。
第三要加强事后监管,建立风险保障金制度,防 止损害农民土地权益,防范承包农户因流人方违约或经营不善而遭受损失。大规模的市场化、商品化农业的发展需要延长农业产业链、 促进一、二、三产业的有机融合,这就涉及非农建设用地的指标 问题,工商资本及其他农业新型经营主体进入农业后的合理诉求 应该得到满足。
2014年中共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在国家年度建 设用地指标中单列一定比例专门用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配套 辅助设施”,这方面的政策有待地方政府的落实。关于工商资本 直接进入农业生产领域大面积租赁农户承包地的经营活动,要规 范经营者的行为,保护其合法权益。
但由中国人多地少的国情决 定,这种模式不应该成为农地经营模式的主流。
在中国农业和农村未来的发展中,要坚持家庭经营在农业中 的基础性地位,推进多种形式的农业经营方式创新,大力培育和 扶持多元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走出一 条有中国特色的农业现代化道路。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