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04届本科毕业生,毕业后到济南工作,户口也是迁往济南,但是因为各种原因公司没有帮我把户口落下,档案和户口迁移证都还在公司。现在考上研究生,档案已经通过公司发到学校了。但是不知道户口该如何办理??请帮忙!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的规定,你的户口迁移证将作废;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的规定,你已经被注销户籍。 这就意味着你失去了户籍。尽管这种局面是现在的公司造成的,但受影响的是你。因此,你的当务之急是先找回属于你自己的户籍。这种情况下,你只能回原户口迁出(即学校住所)地找回属于自己的户籍。
你可以持已经作废的户口迁移证,向原户...全部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的规定,你的户口迁移证将作废;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的规定,你已经被注销户籍。
这就意味着你失去了户籍。尽管这种局面是现在的公司造成的,但受影响的是你。因此,你的当务之急是先找回属于你自己的户籍。这种情况下,你只能回原户口迁出(即学校住所)地找回属于自己的户籍。
你可以持已经作废的户口迁移证,向原户口迁出地公安机关户政管理部门申请重新办理。
所需材料:
(1)本人重新申请户口迁移手续报告;
(2)报到证、身份证、毕业证书;
(3)迁入地派出所出具未落户证明(加盖派出所户口专用章)。
然后请求按照你指定的地点(当然需要事先征得落入地公安机关的同意)开具新的户口迁移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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