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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未到期被辞退可否要求赔偿

由于金融危机我单位从2009年1月份就给一部分人放假了,我是2008年5月29日开始上班从2009年1月1日就被放假回家了,我刚入公司就签了一份3年的合同,由于公司不景气,放假期间从1月到7月,就其中3个月每月给400元钱,剩下几个月就不给了,然后2009年7月23日给我打电话让我回公司办离职手续,我感觉很生气,我还以为是让我回去上班,没想到是让我办离职,所以问一下律师,可否要求赔偿

全部回答

2018-01-29

28 0
用人单位不能在没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单方解除劳动关系,您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由于你这几个月没有上班是单位的原因,单位让然应当给付工资,如果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关系,您可以要求单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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